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筹备组成员名单确定后,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筹备组应当做好下列筹备工作: 1、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2、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订的示范...
业主大会是怎样成立的业主大会由业主自行成立,但要接受物业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就北京而言,在满足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小区,业主首先应致信给区县小区办和街道办事处,请求他们来小区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的工作。在街道办事处、区县建委指导监督下,组建由设区居委会、开发建设单位、业主代表组成的业主大会筹备组,具体负责业主大会的成立召开事宜。
[提要]
目前,本市对居住物业管理实行的是业主自主管理、房屋行政管理机关对业主自主管理机构(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进行监管的制度。而本案则涉及到房屋行政管理机关对居住物业的业主自主管理权的管理和干预程度以及业主委员大会制定的自主管理章程对外效力问题,是一起新类型行政案件本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深入研究了业主自主管理和房屋行政管理机关监管之间的关系。
[合议庭]
钱某青...
业主大会的规程第一条 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业主大会应当设立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 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起成立。 第四条 只有一个业主,或...
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办理小区的日常事务,必然涉及费用的支出和办公场地的使用问题。根据《业主大会规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经费的筹集、管理、使用具体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的质询。对于办公场地,既可以由开发商无偿提供,也可以计入房价,由业主共同承担。
近日,浦东新区出了件新鲜事。“绿*公寓”的5位业主将浦东新区建设局告上法庭,原因只为不久前,浦东新区建设局发布《公告》——将“绿*公寓”与临近的两个住宅区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日前,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本市首例要求撤消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的行政案。
浦东新区花木路718弄的“绿*公寓”,是毗邻绿地和轨道交通的中高档公寓,于2000年12月竣工...
一、业主大会的成立及职责业主入住后,应当及时成立业主委员会,以行使职责、维护自己的权益。业主是指物业所有人,即住宅区内住宅和和非住宅房屋的所有权人。一般而言,业主具有如下权利:1、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业主对房屋享受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该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土地拥有使用权。2、相邻权。业主为了正当合理地先例自己的使用权有要求毗连房屋的业主提供一定便利或接受合理限制的权利。3、知情权。业主...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从全体业主中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代表着一个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环境。
一、业主委员会的权利
业主委员会代表着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其权利基础是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