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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事项必须由业主共同决定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76条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
业主大会越权业主该怎么办?
小区的业主大会难以召开,即使召开后也存在已经成立的业主大会换届难、业主委员会交接难的问题,也是近期物业方面矛盾比较集中的一个方面。同时,由于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的运作缺少相关监督,侵害业主权益的事件不断出现,比如业主所享有的大会讨论事项的表决权、制订修改公约和大会议事规则权、选举及解任业主委员会成员权、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履行职责等权利,在实践中经常被侵犯等引出了不少矛盾和纠纷...
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主要有哪些
  业主委员会的的日常工作一般来说,是由业主委员会的章程来规定的,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 了解和掌握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和使用权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辖区物业面积、建筑结构、产权性质,辖区基础设施、绿化情况,辖区周围环境、交通等情况。  (二) 对物业管理公司工作进行评价,包括取得的成绩、得当的管理措施,存在的问题,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合理性,对前期物业管理公司是否续聘或者解聘提出意见,向业主大会作...
“业主自治”引发争议
  业主委员会可以自己管理小区吗?近日,山东省青岛市“颐中花园”业主委员会因与物业公司就收费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又对该公司物业管理不满意,宣布要炒掉物业公司,自己管理小区。此举立刻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无独有偶,位于北京大兴的“金华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在一次招投标中对一家物业公司投了否决票后,也提出要自己管理小区。   那么,业主委员会能管好小区吗?记者就此专门对有关业...
聚焦物业维权:成立业主委员会得分八步走
第一步,想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首先应该互相建立联系,并产生志愿者小组,以志愿者小组为核心,联系本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发信邀请区、县小区办指导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 第二步,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可以由业主自荐,也可由业主推荐,最好的方法是由开始的发起人张榜通告,请业主在一定时间内自愿报名参与筹备工作。 第三步,筹备组开始工作(人数不多的话,愿参...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根据业...
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
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根据业主...
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内容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和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的业主担任。   业主公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及业主的公共利益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业主公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章程应当就业主...
居委会与业委会有何区别?
居委会和业委会既有联系,又各有其责,居委会对业委会有指导和监督作用。 居委会要监督业委会运作。根据规定,居委会要指导、督促业委会加强对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不断提高业主自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帮助建立业主委员会制度,接受业主的咨询、投诉和监督,协调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共同搞好物业管理。 居委会要指导业委会成立。在街道 (乡镇)和房地部门的指导下,由居委会组织业主做好...
业主的权利有那些
1.依物业合同接受物业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  3.建议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4.参加业主大会有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  7.监督物业管理企业;  8.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  10.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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