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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未过户买方不能要房子所有权
  读者郭先生问:我和刘女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现在房款已经支付完毕,可刘女士不协助办理过户,我能起诉要求法院直接把房子判给自己吗?  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郑新伟律师解答:在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之间存在的是债权债务关系,买受人只能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出卖人履行合同义务,包括按约将标的物的所有权移转给买受人,买受人不能依据合同的约定直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实践中也可能由于出现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
业主违反业主公约在花坛里养鸡种菜怎么办
问:我们小区里一些业主在花坛里养鸡种菜,严重破坏了小区的环境和秩序。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多次上门协调,每次他们都口头答应处理,但总是久拖不决。我作为业主很气愤他们这种有违公德的行为,而且这种行为在业主公约里也是明文禁止的,我想到法院起诉他们可以吗?答:如果这些业主的行为在违反业主公约的同时也侵犯了你的休息权和通行权等民事权利,你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们停止侵权。如果这些业主的行为并不侵...
"二房东"转租门面房 房东事后认可转租行为有效
  在承租的门面即将到期前,一对夫妇将该门面又转租给第三人薛某。后薛某因经营不善,以该夫妇无权转租门面为由,请求法院判令双方之间的转让协议无效。但该门面房东认可该夫妇的转让行为,市法院12月21日判决驳回薛某诉求。   江某是二七路一间门面的所有权人。2011年,江某将该门面租赁给汪某夫妇使用,租期两年,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书》,约定在租期内汪某夫妇不得将门面房转租给他人。   2012 年12月,在房屋租...
记牢二手房过户DIY九步诀 合同签订有两注意
“最近要买房,正好朋友有套房子打算出售,户型位置都挺让我满意的。像这种私下的成交,房产过户应该怎么办理?”日前,读者范先生打来电话询问。 像范先生这种不通过中介公司而是自己交易的二手房过户DIY,就是房产中介业俗称的“手拉手”方式。交易一套七八十万元的二手房,中介费就1万多元甚至更高,一些购房者觉得中介代理费高,宁可选择自己跑腿办理办证、过户、交税的整套程序。房产过户到...
新房常漏水开发商屡屡推诿 南康消费者成功维权
  新房子常常漏水开发商屡屡推诿  南康一消费者成功维权  日前,南康市工商局蓉江分局成功调解了一起新房屋顶漏水,开发商却百般推脱不予修理的消费纠纷案,为消费者消除了安全隐患,有效地维护了消费者权益。  去年10月,南康市的蒋先生拿到新房钥匙,经过装修后全家搬进了新居,但随着春天雨季的来临,蒋先生发现屋顶出现水渍,并且水渍还在不断地扩大。蒋先生当即找开发商要求维修,开发商却敷衍了事。事情拖了几个...
房屋转租应注意条款及事项
  房屋转租应注意条款及事项   房子转正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租客签订租房合同需特别注意事项:   1、先...
过户流程
第一步:通知买卖双方去国土局办理过户手续。 卖方需准备的资料: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原购房发票和契税票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人名章 如房屋是成本价的,还需提供原购房合同 买方需准备的资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地人还需提供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军人没有身份证,可提供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人名章 成本价房屋: 1. 普通单位产权房屋查看原购房合同是否有特殊约定,如“5年之后才能出售”或“单位有优先...
为什么业主合同与测绘队测出的面积不同?
有时候开发商与业主签合同的面积,会与测绘队测出的面积不相同。其实,房地产开发商是按建筑学的预算方法来对房屋面积进行计算,而测绘队则是按照国标《房产测量规范》对商品房进行实地施测与计算,各项精度符合国标要求。 究其原因,主要是受以下几个因素影响: 1. 图纸变更,没有及时调整的差异。 2. 竣工后的部分公用面积功能改变或服务范围改变; 3. 施工过程中,建筑物的某部分未按原设计施工; 4. 采用计算方法不同。
房屋租赁证样式
  导读:房屋租赁证的内容与房屋租赁合同内容相差不远,可以说是房屋租赁证里面包含内容是房屋租赁合同,那么,房屋租赁证的内容详细如何?请看本文介绍:   《房屋租赁证》编号: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房屋座落:   甲方愿意将自己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现状出租给乙方,乙方愿意按本合同的约定承租甲方的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房屋买卖已经办理了过户,还能被追回吗?
本案中,宝山法院直接判定房屋权利恢复至苏阿婆,值得商榷。因房屋已归第三人所有,该第三人为善意取得,其取得产权应当合法有效。因此只能由苏阿婆儿子向其承担赔偿责任。即使判决恢复产权也应当追加第三人出庭。在第三人不知情,没有机会向法庭陈述意见的情况下就被剥夺了产权,显然不公平。案例买进公证过的房屋 未料产权被撤销 状告公证处赔5万元被驳回 因为经过公证,使滕先生夫妇义无反顾地买下房屋并顺利地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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