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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撤出,公共维修基金等余款却给了开发商
  物业公司撤走时,将向业主收取的费用的剩余款项交给了开发商。业主对此不满,双方因此产生纠纷。近日,市中院经终审审理认为,物业公司应承担擅自移交款项的法律后果,将钱退给业主。  2003年,开发商在福州市区新建了一处楼盘。由于当时小区还没成立业主委员会,开发商便与一家物业公司签约,委托其负责小区从2003年9月至2006年9月的物业管理。物业公司进入小区后,分两次向业主收取公共维修基金、水电周转金和楼道修...
二手房房屋交接书
以下提供二手房房屋交接书,用于房屋交接时候使用,本范本仅供参考。 二手房房屋交接书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方): 身份证号: 居间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 市 区 街道 小区(地址为: ) 号楼 单元 室房屋进行交接,具体如下: 一、 房屋附属设施设 以下提供二手房房屋交接书,用于房屋交接时候使用,本范本仅供参考。 二手房房屋交接书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方): 身份证号: ...
什么是业主大会?
乔峰在郊区买了一栋别墅,该别墅区共有58栋别墅。入住半年后,物业管理公司通知乔峰参加业主大会。在会上,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宣布。经过本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第一任业主委员会。乔峰发现,来开会的业主还不到20人,按照一般的选举惯例,至少应该有一半业主参加大会投票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才能有效。乔峰当场向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人提出质询,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尽快通知其他业主,待人员超过半数以上时,再召开业主大会。这一建议...
旋转门“摔伤”老太太 物业终审被判赔偿2.3万元
 七旬老太朱女士在通过银都大厦旋转门时,由于旋转门突然加快转速,朱女士被摔出门外。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银都大厦物业公司未能预见到风险并采取相应保障措施,对事件发生负有一定过错,遂判令物业公司赔偿朱女士2.3万余元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   76岁的朱女士是一名离休干部,2008年5月22日她前往位于海淀区阜石路银都大厦三层的银河证券办事。办完出来时在银都大厦大门处被旋转门撞倒...
如何确定交付日期?
李先生经过一番考察,终于下决心买下一套商住楼。在正式签订合同,付清房款后,李先生放心地去处理自己的生意。可到了合同规定的交付日期,开发商却未能将房屋交付给李先生。一气之下,李先生将开发商告到了法院。 我们先不讲这场官司的结果如何,但“交付日期”涉及到 李先生经过一番考察,终于下决心买下一套商住楼。在正式签订合同,付清房款后,李先生放心地去处理自己的生意。可到了合同规定的交付日期,开发商却未能...
业主有参加业主大会的权利
  导读:业主除了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外,同时业主也有参加业主大会的权利,那么,业主大会是 什么样的一种会议呢?成立条件有哪些?业主大会分为哪几种?具体问题的回复请看本文详细介绍:   一、业主大会是什么?   业主大会是指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同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业主组成,对关系到整体业主利益的事情进行决议;并通过选举建立业主委员会。   二、业主大...
楼下堵管道楼上粪便横流 物业公司赔6400元
2009年5月30日,任先生家中卫生间下水道突然涌出污水粪便,足有一、二十厘米深,屋内地板、家具均被泡。后查知原来是楼下的业主将下水道堵住了。因与楼下业主及物业公司无法达成赔偿协议,任先生将楼下邻居高先生及小区物业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 任先生诉称, 2009年5月30日上午10点,我的卫生间下水道溢出污水粪便,室内达到10——20厘米深,屋内地板、家具均遭浸泡。经查原来是...
交房过程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交房过程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有: (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使房屋达到合同约定的使用条件; (2)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应当及时约定的方式通知买受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3)在交接时出示有关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证明文件,并不得以任何非合同约定的条件阻碍交房 交房过程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有: (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使房屋达到合同约定的使用条件; (2)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应当及时约定的方式通知买受...
深圳市业主公约(2)
第一条 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正常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本物业的基本情况 (一)物业名称:_________ (二)坐落位置(附图):_________ (三)物业总建筑面积:_________ (四)物业类型:_________ (五)土地宗地号:_________ (...
业主委员会司法差异与解决办法
案例回放 2006年12月,在上海市杨浦区法院审理的一起业主委员会与建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中,拒不支付货款的业主委员会以其不是独立法人而不能当被告为由,要求原告将所有业主列为被告,而法院最终直接判定业主委员会应当支付拖欠货款。 2004年,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确认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纠纷案件中诉讼主体资格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依法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维护业主的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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