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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细则
【题 目】遗嘱公证细则【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发文编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57号【注】 (2000年3月1日司法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全文第一条 为规范遗嘱公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第三条 遗嘱公证...
遗产继承的方式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法律规定:《继承法》对遗嘱继承和遗赠规定如下:“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
确定转继承人应注意的事项
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确定转继承人应该注意确定先后两个继承法律关系各自的继承人,准确认定有相互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后的转继承人等。确定转继承人应注意的事项:1、确定先后两个继承法律关系各自的继承人。有的人是前一个继承法律关系中的继承人;有的人是后一个继承法律关系中的继承人;也有的人既是前一个继承法律关系中的继承人,又是后一个继承法律关系中的转继承人。2、准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 [1988]
(最高人民法院1988年3月24日颁布并实施)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冀法民〔1987〕1号请示报告收悉。据报告称:栾城县南焦村个体三轮摩托车司机孙文兴于1986年5月26日运送货主张新国及其货物(锡锭)时,在京广铁路窦妪道口与火车相撞,致孙文兴、张新国双亡,三轮摩托车毁损。这次事故应由孙文兴负责。孙文兴生前在本县保险公司除投保了车损险(保险金为3500元)外,还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金为5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随母改嫁的子女能否继承其生父遗产问题的复函(节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随母改嫁的子女能否继承其生父遗产问题的复函(节录)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76年4月14日〔1976〕津高法办13号请示一件收到。关于李淑荣、李福义因父母离婚随母改嫁能否继承其生父遗产的问题。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一)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父母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李淑荣、李福义继承其生父遗产的权利是应该肯定...
进一步完善保护私人财产法律制度
进一步完善保护私人财产法律制度党的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明确提出“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完善对私人财产的法律保护,是中国改革开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也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但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对如何完善私人财产的法律保护制度的问题还需要广泛探讨。我们认为在现阶段应采取如下措施:1、消除意识形态和思想观念的歧视,在全社...
五种特殊主体的继承权
夫妻离婚会影响亲生子女对亲生父母的财产继承权吗?继父母子女间怎么可以形成抚养关系?继父母子女间可以相互继承吗?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怎样?一、夫妻离婚对于亲生子女与亲生父母的关系不产生根本影响。父母离婚,不管子女归哪一方抚养与另一方的关系仍是亲生父母子女关系,互相仍有赡养、抚养和法定继承权。即使离异后子女改姓甚至双方不怎么来往,也不能从法律上改变这种法定的权利义务。二、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有继承权...
第一顺序继承人怎样继承财产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包括哪些人?第一顺序继承人怎样继承遗产?继承遗产的份额应该根据什么原则?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有无继承其遗产权利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有无继承其遗产权利的答复(1987年7月25日(1987)民他字第40号)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有无继承其遗产权利的案情报告收悉。经研究认为,在本案中,不能承认刘美珍与栾庆吉为事实婚姻。至于栾庆杰死亡后遗留的财产,可按财产纠纷处理。 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未经结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私房改造后留给房主自住房产权归谁所有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私房改造后留给房主自住房产权归谁所有问题的批复 【实施时间】1982-04-05【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闽法民他字〔1981〕第05号函收悉。关于黄一鸣与黄婉贞房屋案中涉及房改留房的产权问题经研究:私有出租房屋改造后,留给房主的自住房产权仍属原房主。具体处理同意你院的意见。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请示报告(节录)最高人民法院: 我们在审理福州市黄一鸣与黄婉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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