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复外交部领事司关于外侨的不动产继承问题的函(1982年6月2日)你司1982年5月11日领4字第170号来函收到。“关于外侨的不动产继承问题”,经研究,基本同意你司的意见。在我国民法公布实行前,有关继承问题,应依据我国婚姻法以及有关规定精神处理:(1)1959年中苏领事条约第20条规定:“缔约任何一方公民死亡后遗留在缔约另一方领土上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均按财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近来各地不断就涉台遗产继承的有关问题请示我们:由于台湾当局规定大陆继承人继承在台遗产的时效为两年,在一九九二年九月十八日以前去世的去台老兵的遗产,到一九九四年九月十八日时效届满,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不再受保护。为此,现在有不少机构和个人提出能够帮助大陆的继承人继承在台遗产,纷纷参与查找继承人的工作。有些仅凭台湾报纸上公布的死者名单,要求公证处为他们出具有关公证...
怎样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遗产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
什么是遗产?遗产的范围有哪些?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比如有价证券、履行标的为财务的债权。继承的方式有哪些?继承的方式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以及遗赠扶养协议。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
特留份制度是指法律规定的遗嘱人不得以遗嘱取消的由特定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其实质是通过对特定的法定继承人规定一定的应继承份额来限制遗嘱人的遗嘱自由。大陆法传统的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继承法都设有特留份制度。我国《继承法》并没有规定特留份,但不断出现的因遗嘱继承而导致的家庭纠纷的问题,不得不使我们思考是否应在继承法中设立特留份制度。(一)特留份制度可以对遗嘱自由进行必要限制1.遗嘱自由应有必要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台湾的合法继承人其继承权应否受到保护问题的批复 【实施时间】1984-07-30【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一九八四年四月二十四日关于袁惠等四人诉袁行健继承一案的请示收悉。我们意见:一、袁行濂及袁行毅的五个子女均属合法继承人,他们虽然均在台湾,其合法继承权仍应受到保护。根据党和国家的对台政策,从祖国统一大业的需要出发,在审理上应予以方便。二、袁行濂既与原、被告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公证管理处:据海基会反映,有的公证处在办理用于继承已故去台老兵遗产的亲属关系公证时,经常遗漏被继承人父母的姓名,致使公证书的使用单位在认定继承人时发生困难。为此,请速通知所属办理涉台业务的公证处,在理解和执行司发通(1994)056号通知及有关规定时,只有在确因年代久远,查不清被继承人父母姓名的情况下,才可在公证书中不写其父母姓名,只写其父母死亡。否则,必须在公证书中...
法定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的先后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我国《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就是说,只有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因法定原因不能执行或不能全部执行时,才适用法定继承。1.法定继承人范围。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范围为:配偶、子女、父母、兄...
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法定继承,一种是遗嘱继承。此外,还有遗赠扶养协议。公民死后,如果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财产继承应按遗嘱的内容执行。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按法定继承方式进行:1、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或者遗嘱全部无效;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遗赠受领人放弃受领;3、遗嘱继承人、遗赠受领人先于遗嘱人死亡;4、遗嘱未加处分的遗产;5、遗嘱部分无效,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我国继承...
特留份制度的设置基于家庭关系与亲属身份关系,并不考虑继承人的身体状况和经济条件。其实质是对特定的近亲属的继承期待权的保护,目的在于维护亲属身份关系,保护近亲属的继承权益,从而维护家庭稳定,实现家庭的相互扶助与养老育幼的功能。1.有利于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法定继承权是基于家庭关系与亲属身份关系的一种权利,规定法定继承权就是让近亲属根据自己的身份而享有继承遗产的一种权利,而如果遗嘱人可以通过遗嘱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