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女士的哥哥毕某年轻时常惹事生非,还打骂父母,偷走父母的全部积蓄挥霍一空,导致父亲心脏病发,没多久老人就去世了。照顾母亲的责任都落在了毕女士的身上,老太太也不愿再见儿子。最近几年,毕某突然回家了,跪在母亲面前承认错误,老母亲觉得儿子悔改了,同意儿子回家。前不久,老太太过世,留下一套一室一厅的住房和3万元存款,毕女士认为哥哥以前气死了父亲,虽然照顾了母亲几天,但还是个不孝子,不应该继承父母的遗...
当事人申办的公证事项只能向公证处提供部分证据,这些证据又不能充分证明其申办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公证员在进行核实取证工作过程中有一定的困难。如:相关单位或人员拒之门外,不予协作;有些单位或个人明知内情,知情不证;调查单位机构撤并,查找不到原单位和证人等等。在此情况下,公证处因人力不足或因经济效益不高等诸多因素,不能继续坚持核实取证工作,对当事人申请的公证事项仅依据部分证据出具公证书。这种没...
夫妻两人离婚后又和好了,但没有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然而这个随意的选择可能就使自己日后应有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最近,苏州市苏城公证处接待了几个来申办继承公证的当事人,经了解继承人张某与被继承人钱某于2000年结婚,七年后二人感情发生危机以致离婚。离婚时,双方对于财产也做了分割,房屋也在房产登记部门重新做了变更登记。离婚三年后,双方为了小孩又重新生活在一起,但一直未去民政部门办理复婚手续...
继承是指将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我国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继承权的原则,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为遗产,全得由其继承人继承;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
我国继承权男女平等。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导读:有扶养关系的继子有继承权吗?请看下面沪律网律师的解答。
法律咨询:
我继父上个月去世了,留下了一套房产。他和前妻生的子女说,我不是继父亲生的,没资格继承房产。我认为,这几年,是我赡养了继父,我有资格继承遗产,对吗?
沪律网律师解答:
你可继承你继父遗产。根据《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
亲戚与老公没办婚姻登记手续,但已经共同生活了15年,孩子也已经13岁了。因她是外地户口,且没有领结婚证,所以,孩子户口至今也没有。去年,她老公病死了,还有点钱放在银行,但她却拿不出任何身份证明要求银行把钱给她,她该怎么办呢?律师回复:根据你的陈述,你亲戚的婚姻是存在于1994年之前的,根据法律的规定,他们之间的事实婚姻法律是认可的。建议你亲戚去街道办事处或民政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从而获得财产的继承...
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继承权,据此也就确立了妇女在财产继承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法律地位。虽然这一规定彻底否定了封建宗法继承制度下对妇女继承权的剥夺,但必须看到的是从法律的规定到现实的实现是存有距离的。由于旧有观念的影响,封建意识的存在,导致法律现实执行力度不够,在现实生活中妇女继承权受到侵犯的现象时有发生。本文在对我国妇女继承权现状进行分析,并在研究我国继承法有关妇女继承权...
继承权包括两种涵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即享有客观意义上的可能性继承权。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即一定的法律事实)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
为了一套红木家具的归属问题,年过八旬的冯老太与自己的五个儿女对簿公堂。由于冯老太丈夫已故世超过二十年,这套她和亡夫共同购置的家具已经不能作为遗产来进行处理。近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对红木家具作为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处理,依法判决红木家具三件(大橱一只、梳妆台一只、床一张)归原告冯老太所有,冯老太分别给付五个儿女折价款各人民币14000余元。
原告冯老太与前夫共生育了三男、三女六个孩子,前夫于上世...
与祖父母共同生活的孙儿对祖父母的遗产有继承权吗
案情:
李朝英是江西省吉水县枫江镇居民,其前夫死亡后,于1976年2月与丧偶的胡金道结婚,两人在枫江圩镇定居。李朝英的儿子孔建国在乡下老家居住。1984年,为减轻孔建国的经济负担,李朝英征得胡金道同意后,将年仅两岁的长孙孔星(孔建国之长子)接至身边,共同生活,并抚养孔星成年。胡金道于2000年去世,李朝英于2003年去世。胡金道与李朝英的丧事皆由胡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