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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与转继承区别异同?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应由被继承人子女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其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的法律制度。注意:这里,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直系晚辈,就是继承人的子女,子女都不在的,由其子女的子女,以此类推。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应由该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的法律制度。...
寡妇再婚能带走继承的遗产吗?
  夫妻一方死亡后,生存的一方依照法律的规定或合法有效的遗嘱所继承的遗产,就成为自己的财产,对其享有所有权,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占有、使用、处分。如果生存的一方再婚时,有权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处分。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封建流毒的影响,丧偶者(特别是寡妇)带产再婚往往受到亲族势力的阻挠和干涉,严重侵犯了丧偶者的权益,特别是侵犯了妇女的财产权利。我国《继承法》第30条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
遗嘱中设定 “ 嫁人后丧失继承权 ” 的限定内容无效
  案情简介:   2006年11月,张某自书遗嘱“我妻今后嫁人,10号楼归我侄子所有”。同年12月,张某去世。2007年,张某妻蔡某与他人结婚并于次年生一女且在10号楼为女儿举办“百日酒”。2012年,张某侄起诉蔡某,要求判令张某名下9号楼、10号楼归其所有。   法院认为:   ①公民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本案中张某亲笔书写遗书及签名,注明年、月、日,并经数名证人见证签名,就其居住房产予以处...
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是一样的吗
  【案情】   河南新野一青年男子王某与李某自由恋爱并结婚,领取了结婚证。婚后生育一女孩王佳(化名)。2007年7月,王某外出打工,南下挣钱。不久,他在外又结识了一湖南妹子赵某,赵某与王某同居生活。2010年9月,王某发现赵某已怀孕,遂要她去做了。赵某不同意,并且离开了王某。2011年4月,赵某生下一男孩,取名为王华(化名)。王某得知后,多次看过儿子,并通过DNA检测证明王华是自己的亲生骨肉。2012年11月,王某因车祸...
确认继承权诉讼的法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继承权的申请是否适用民事诉讼程序问题的批复】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85年11月10日<83>沪民上字第9号《关于确认继承权的申请适用民事诉讼程序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认为:朱A要求继承张XX遗产一案,上海XX厂与权利人失A(包括何XX的子女)之间虽不是直接的权益之争,但该厂实际上占有这笔财产并拒绝发还。在这种情况下,朱A等对该厂提起诉讼。法院将上海XX厂列为...
老母亲领证结婚 出嫁女儿因房子继承权欲赶母
  浙江开化汪姓老人与徐姓老人领证结婚,怎知徐某已出嫁的女儿因房子继承问题赶人,记者25日从浙江开化警方获悉,经警方调解,两名老人前往汪姓老人家中居住。   2月5日夜,开化一老人报警称其女儿要将母亲赶走,已经找过村里、乡里干部解决过,但是都没有解决问题。   经了解,该汪姓老人系浙江龙游人,单身,现在在开化根宫佛国做事。2013年的时候经人介绍,认识了开化县音坑乡某村因为交通事故死了丈夫的徐某。两人一...
未出生的胎儿是否享有继承权
  孩子还没出生其父亲去世,一定条件下这名孩子是享有继承权,可以继承其父亲的遗产的。   问:李某因交通事故抢救无效死亡,他死亡时他妻子正怀孕4个月,李某死后留下了一笔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李某的妻子腹中的胎儿对李某的遗产是否存在继承权?   答: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对此李某的妻子腹中的胎...
女友没有继承权 男子死亡赔偿被追回
  如东一女子徐某与男友同居七年。男友因事故身亡后,徐某以“妻子”名义领取了死亡平赔偿金60万元。孰料,男友女儿突然出现,徐某因不具备继承资格被法院判决归还相应的钱款。   自2005年开始,徐某就与男友陈某共同居住。但期间两人一直未领取结婚证。2012年2月,受害人陈某在一公司工地上不慎摔亡。事故发生后,徐某与男友陈某的三个兄弟一起到工地协商赔偿事宜。为了证明徐某系陈某的妻子,陈某的三兄弟出具...
继承权公证核实取证的重点和难点
  (一)与被继承人有关的法律事实的核实取证。   1、姓名。有时被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的姓名与其房屋所有权证等遗产凭证上的姓名不一致,这直接影响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确认。此时,可以通过查档、核对被继承人的工作证、军官证、资格证、执业证、结婚证、离退休证、下岗失业证等其他身份证件,来确定被继承人的其他姓名。   2、出生年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协议断绝父女关系,我还有没有继承权
  小李和父母吵架了,双方一致认为应该断绝父女关系,并签订了协议,声明不继承遗产,但没有公证。小李是不是真的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了,这份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市民文律师:你因与父母吵架,与他们签订的相关协议是无效的。在小李国,人身权利不得放弃,亲生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无法通过协议的方式断绝。建议与父母多沟通,解决双方的矛盾。   我国《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共利益的合同是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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