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6月20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哪些是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
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的原则
  一、夫妻个人财产不得分割。   二、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男女平等和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夫妻分居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分割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四、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丈夫出车祸欠债 离婚后妻子也要还?
  家住塘沽贻成尚北的张女士因感情问题近日和丈夫舒先生协议离婚,然而结婚期间一笔7万元的借款到底该不该由两人共同承担却起了争议。“钱是他当年引起交通事故需要赔偿另一方时借的,在那起事故中责任人是他个人,而且钱也不是用在家庭生活上,怎么能算作夫妻共同债务?”   原来,张女士提的这笔7万元的借款是一年前舒先生在一次由自己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后所借,其中有5万元用于赔偿交通事故中另一方损失,而剩下的2万元...
丈夫为偿还赌债私自转让房屋被判无效
  丈夫为了偿还赌债,私自将门面房卖掉,妻子发现后诉之法院,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4月25日,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判被告欧某与被告何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陈某与欧某于1983年9月20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04年6月15日,欧某向道县市场服务管理中心购买座落在道县道江镇营江路新农贸市场一层门面房一间。   陈某之夫欧某赌博成性,欠下大量赌债。为了偿还赌债,2005年11月8日,欧某与何某一起到道县...
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
   (1)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的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清偿。 (2)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订立的婚内借款协议是否有效?
   【案情】      张某和王某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05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家庭各项收入均由张某保管和开支, 2007年7月,王某因做生意向张某支取57000元,并在王某的要求下向王某立下借据一张,写明今借款人民币57000元,借款人为王某,借款时间为2007年7月6日。后因双方性格差异很大,争吵不断,2009年1月,张某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王某偿还其欠款57000元。      【分歧】      对本案的处理有三种不同意见:...
丈夫生前债权未收回 妻子追索起诉获支持
   丈夫生前借款给他人,经多次追索,均未能将借款收回。丈夫亡故后妻子作为财产共有人和继承人,继续向债务人黄某追索借款仍遭拒绝。近日,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黄某向原告徐某某偿还借款10000元,并按约支付利息。    2003年,应被告黄某的请求,原告徐某的原丈夫刘某为被告向某储金会借款7000元作保证担保,借期为二个月,月利率3%。因被告在借款到期后未偿还,刘某于2004年2月代被告偿还了储金会借款本息10...
借条加盖妻子印章 还款责任谁承担
  原告:周女士,某个体美容院老板。   被告:孙某及孙妻周某,与原告周女士原系朋友关系。   1999年10月,孙某称做生意急需用钱欲向周女士借款8万元,周女士担心其拿去作赌资,便要求孙某夫妻二人共同来借款并提供财产担保,孙某便拿房产证作抵押,前去周女士处借款,孙妻虽未同去,但孙某带来妻子的印章,加盖在其出具的借条上,并签上了自己的姓名。到期后孙某拒不还钱并避而不见,周女士找到孙妻,孙妻却称不知此事,...
要离婚怎么分割共同债务呢?
  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一般法院怎么判决?如果要离婚,针对共同债务的分割,一般是在离婚的时候提一并出来。但是并不是当事人所提出的债务就属于共同债务,这个需要法院依法来认定,然后再判决。一、那么怎么认定共同债务呢?   1、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的理解与认定。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
共同债务具体怎样清偿?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清偿的顺序为:首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其次,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时,以各自法定个人所有或约定个人所有的财产予以清偿,以保护其债权人的利益。如果没有夫妻个人财产或个人财产不足时,方可以承诺日后清偿。 如何由夫妻的个人财产加以清偿或承诺的比例首先由夫妻进行协商。协商可以在调解过程中进行,也可以在其他时间地点进行。由人民法院将协商的结果记载在调解书中。 在夫妻双方协商不成...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