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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子能删名字吗?
  我男友以前结过一次婚,和当时的前妻一起申请了经济适用房子,于2年离婚,付了她10万元,做为退出房子产权的证明,然后目前要办房产证,但是,被告之,因为暗揭还没还清,所以,无法去掉女方名字,房产证上变成还是他和他前妻的名字,请问,该如何处理,才能把他前期名字在这次房产证中去掉?   律师解答:   费用清结后可以过户.   相关法律知识: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
律师:借名买房当心没了房子丢了钱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各地政府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的居住问题,推出了安居房、康居房,特别是经济适用房,并规定了申购者须具备的条件。这些房子均具有房价低的特点,有些人具备这些条件,不打算买房,而有些人不具备这些条件,但却希望能够买到这种低价λ的房子。于是,就出现了有人借他人名义买房的情况。   去年11月,胡某得知成都市政府推出了一批经济适用房,并且自家亲戚刘某有资格申购其中一...
贷款抵押方式买卖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
  靠抵押合同Υ规出售经济适用房,那ô这种变相规避法律的做法是否有效呢北京专业房产律师帮你解读。   操作手法通过债权抵押变相卖房   国家规定,必须是购房已满5年的经适房才能通过这种方式合法变为商品房。通过债权抵押变相卖房的方式是卖房人可以写一个‘欠对方100万元’的欠条,说将经适房抵押给买房人。等房屋满5年以后再过户。   北京房产律师看法:债权抵押购房风险巨大   对于通过债权抵押暗箱操...
私下买卖经济适用住房,无效 摘录
私下买卖经济适用住房,无效 本报洛阳讯昨日,记者接到热线称:“有人购买了房屋却被法院判决给了他人。”记者随即采访了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法院审判长张广南说,他们最近确实宣判了一起房产权属纠纷案件,法院最终以私下交易经济适用房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的强制性规定为由,判决被告向原告返还房产。   张广南法官介绍,此案中,王某与李某同为洛阳某厂职工,系师徒关系。2005年年初,厂里按照职工的工龄等资历排队,为...
海南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申请条件
  本文介绍海南市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和申购要求,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公租房的申请条件。读者可根据下文提供的条件看自己是否符合条件。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根据《海口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海口市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为:一是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在本市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连续工作并依法缴交各项社会保险满8年;二是无自有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三是家庭收入符...
经济适用房申请须开无房证明 收费30
  经济适用房申请过程中无房证明是必须的条件,但是办理一张无房证明却收费30元,这是怎么回事呢?是合法收费还是非法呢?   申请经济适用房,无房证明必不可少,但到房管部门开张证明需要收费30元,让很多市民不解。连日来,有多位市民拨打本报电话反映此事。   市民朱先生告诉记者,5月27日,他来到菏泽市牡丹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理经济适用房申请,被告知申请经济适用房要有无房证明,“我到档案科办理相关...
锡城别墅也有“经适房” 购房者多为拆迁户
“住惯了独门独院的,若真要买套高层公寓住进去估计还真不太适应。”昨天,在城市经济型别墅项目售楼处,前来选房的市民蒋先生告诉记者,他是当地的一名拆迁户,既不想将来住到闹哄哄的市区,又不想住到乡下去。他认为,这里的房子与市中心十多分钟的车距让他很满意。   既不用住在老老远的偏僻城郊,可以享受到市区各类便捷的服务,又可以享受独门独院、舒适宽敞的居住环境。记者走访中了解到,原先无锡在马山、环太湖、蠡湖一...
北京18个1或0身份证号符合申请保障性住房条件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新闻发言人徐志军今天表示,前一阶段北京市一些区县在申请保障性住房公示名单出现的18个1或18个0的特殊身份证号,有特殊原因,但这些家庭都符合申请条件。 他同时表示,对于申请人审核系统要进一步更新,进一步完善监督审核措施,确保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的公平公正。 对于目前北京商品房价格高涨的情况,徐志军说,今年上半年以来,楼市逐步回暖,房价上升。目前北京市商品房市场处在...
在上海申请经适房 外地房产将列入核对
记者从上海市民政局了解到,新执行的《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在外省市拥有的居住类房屋和非居住类房屋都将列入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之列。   与2009年底公布的《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试行)》相比,新的《实施细则》对于“可支配收入”、“财产的具体内容”等方面表述更为明确,也更具可操作性。   关于财产的具体内容规定中,除了“现金、人民币和...
置业指导经适房资格专属性不可违反
读者刘先生问:我不是北京户口,但我表弟是,他申请了一个经适房指标,与我达成了口头协议,把指标让给我,我出钱买,将来办理过户,请问这样做有风险吗? 京华律师事务所马传贞律师回答: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资格具有专属性,刘先生和表弟达成的协议违反了国家的强制性规定,而且当事人明知刘先生不符合购买经适房的条件,属于主观恶意,协议应属无效。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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