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6月21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惩罚性赔偿责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适用
  惩罚性损害赔偿,也称为示范性的赔偿或报复性的赔偿,它是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过了实际的损害数额的赔偿,是对真实赔偿的一种“附加”赔偿,它具有补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失、惩罚和遏制不法行为等多重功能。惩罚性赔偿是与补偿性赔偿(即一般损害赔偿)密切联系、相辅相成的一项民事法律制度。我国在 1993年颁布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中首次确立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并在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适用范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领导的讲话精神,政府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公房改制出售的房改房、单位集资房、个人所有的私有房不适用上述司法解释。实践中,还大量存在着村民委员会在集体土地上以“旧村改造”名义建设的房屋,原房管局下属的房管所以危房改造等名义开发建设的房屋,还有部分企事业单位在国家划拨土地上违规开发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二)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分类   这是每个审判员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分类,对行政执法和司法最有影响和意义的分类是分为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两种。这是根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并结合合同成立时间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的分类。鉴于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上述两种合同的生效条件等分别作出了规定,上述合同分类问题的影响则直接及于法律适用和合同效力的认定,决定着案件审理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
  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领导对该规定所作的说明已作了较明确的阐述,容易理解,操作性较强。但对于商品房现售的条件,法律和行政法规未作明确规定,对现售合同的效力问题,上述司法解释亦未作规定。实践中对此有不同认识。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未依法登记领取产权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包...
怎么正确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
  怎么正确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   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出来后,购房者在使用过程中还有许多不明白的地方,我们特邀请律师对该合同进行分析,并给购房者提醒,同时也提醒有关部门注意合同的不完善之处。   面积误差要约定处理办法   合同里只约定了“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的面积误差比例,但未明确“套内建筑面积”与“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下称公摊...
商品房买卖合同缔结过程中欺诈行为的认定
  在商品房买卖活动中进行欺诈和恶意违约的要承担最高至双倍购房款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中的亮点。上述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明确了双倍赔偿在商品房买卖纠纷中的适用范围,防止其运用的任意性,对于正确维护开发商和消费者双方的利益起到了一定作用。实践中,因恶意违约行为...
本案中的意向书是否可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本案中的意向书是否可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案 情]原告:陶某。   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   2002年11月5日,原告与被告订立预订住宅意向书一份,意向书约定:一、原告向被告预订王府公寓27层02室房屋(D型))建筑面积约178.9平方米(以后按房管部门测估面积为准),每平方米暂定价格为3760元;二、原告自愿支付10000元作为预订住宅室号的预约金,被告在收到该预约金后为原告保留所订室号的住宅;三、被告同意原告在签...
违反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赔偿问题
  违反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赔偿问题   我弟买了一套商品房,已经签了合同还没交付房子也没用办理房产证,可是没过几天房产商就跟我弟弟说已经把那套房子卖给另外一个客户了,并且已经办理了房产证。我弟让房产商赔偿损失,可是在赔偿数额上发生了很大的分歧。请问像这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要怎样解决?   中顾网律师解答:   对于你弟弟的这种情况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问题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问题   房屋总价148075.2元,2009年10月2日已付12000元,余款2009年10月9日付清,现买受人要求退房,该怎样行使权利?余款未付,已付款未与丈夫协商。   中顾网律师解答:   协商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   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房屋面积误差如何处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房屋面积误差如何处理?   一、商品房房屋面积差异时的处理   购房业主应注意,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