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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要点
运用持续发展的战略,确保物业的保值与升值。 人性化的管理方针铺架为业户沟通的桥梁,增进了解与信任,以诚信为本提高管理服务的信誉。 结合所辖的物业建筑特点,导入切合实际的管理理念,以高效率的管理降低成本,转变传统思想观念,全心全意为业户服务。 为实现以上   运用持续发展的战略,确保物业的保值与升值。 人性化的管理方针铺架为业户沟通的桥梁,增进了解与信任,以诚信为本提高管理服务的信誉。 结合...
以租养修不合理
哈市道外区大方里小区马先生反映,他入住小区后,房屋就大面积发霉、长毛、脱落,向物业报修过数次,物业从未上门维修过。7年了,住户一直居住在“问题房”里,近日,物业却与住户签订协议书,以公房房费冲抵维修费,以了结此事。 10月29日下午,记者来到小区209栋一单 哈市道外区大方里小区马先生反映,他入住小区后,房屋就大面积发霉、长毛、脱落,向物业报修过数次,物业从未上门维修过。7年了,住户一直居住在“问题房...
房产继承过户问题详解
  文章解答了房产继承和过户问题: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同时文章还提供了包括房产过户,房产继承和过户问题,房产继承等相关信息咨询。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
物业管理标准如何体现?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物业管理服务应当保持住宅和公共设施完好、环境整洁优美、公共秩序良好,保障物业使用方便、安全,并按照下列要求实施:   (一)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以及业主委员会审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实施管理服务;   (二)在业主、使用人使用房屋前,将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使用、维护的方法、要求、注意事项以及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书面告知业主、使用人;   (三)经常...
毕业生租房五味心情 提醒:同学也要明算账
早从5月份开始,河海大学的林威已开始为租房奔波。因为学校规定毕业大学生不能再住宿舍,他想在南京找工作,必须赶紧找个落脚的地方。6月底,林威终于和其他3个同学搬进了集庆门的一处房子。但是因为其中一人不太讲卫生,没几天他们之间就有了矛盾。像林威这样的大学毕 早从5月份开始,河海大学的林威已开始为租房奔波。因为学校规定毕业大学生不能再住宿舍,他想在南京找工作,必须赶紧找个落脚的地方。6月底,林威终于...
直系亲属房产过户费用
  本文为大家介绍关于直系亲属房产过户费用方面的一些规定,帮助大家做一些相关的了解,首先得话建议大家先了解一下房产过户有五种方式,这五种方式是买卖,更名,赠予,继承,析产。其中更名只能是夫妻之间,继承需要出具产权人死亡证明。   直系亲属房产过户费用   其实买卖是最省钱的。买卖交易,你们不存在房款交割,只需要以当地法定的最低的过户交易价格,向国家交一个契税就可以了,税点最多是3%,如果首套...
怎样才能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市(县)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①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多层物业建筑面积不足3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或高层物业建筑面积不足1万平方米,或多层、高层混合物业建筑面积不足2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或大楼。 ②物业产权单一并由产权人自用的。 ③已实行物业管理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续约的。 ④在保密或安全等方面有特别要求的。 ⑤国家...
不允许出租的10种房子
如果您有一套房子想出租,最好先了解清楚自己的房子是否具备出租条件,好房索引需提醒您的是,出租的房屋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已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 2.共有产权,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 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 如果您有一套房子想出租,最好先了解清楚自己的房子是否具备出租条件,好房索引需提醒您的是,出租的房屋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已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你了解住宅房产过户吗
  “子女继承父母的房子,过户需要缴纳费用吗?房产过户,需要缴纳哪几种费用……”本报热线接到读者咨询住宅房产过户的来电,就此,记者采访了市住建局、市地税局相关部门负责人。   据介绍,房产过户指的是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涉及到个人住宅房产过户的,常见的有继承方式过户、赠...
上家欠的物业费
问:去年10月,我通过中介公司买了套二手房。最近,物业公司上门收今年上半年物业费时说,上家去年的物业费没有交,让我一并付掉。来信请问,上家以前欠的物业管理费,如今应该由谁来承担?读者家明 答:《关于本市居住房屋交易期间物业管理服务费支付等问题的通知》(沪价商[2002]039 号)规定,非新建商品住宅,即二手房的买受人自房屋产权转移之日的次月起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房屋产权转移之日的当月及以前的物业费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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