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产权房屋是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城市职工住房制度改革中,职工住房由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的过渡中形成的产物。由于其所有权、使用权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加之对此法律规范的不完善性,致使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对离婚时夫妻一方或双方共同取得的有限产权房屋难以处理。笔者仅就审判实践中遇到的一些问题, 谈一些粗浅看法。 一、有限产权房屋的几种形式及其法律特征 有限产权房屋,又称部...
10月9日,央行、住建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放宽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今后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房贷,同时实现异地互认、转移接续,并取消四项收费。这份《通知》还强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而就在这份《通知》印发仅仅两天后,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就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一份关于广州住房公积金贷...
离婚后,婚房该如何处理 目前离婚案件中,就夫妻双方的私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划分的问题,许多当事人不是很清晰,就这个问题我们举例说明,具体如下: 如:张先生与王小姐2001年结婚,婚前张先生购买了浦东新区某套高档公寓,该房屋首付人民币80万元,贷款人民币115万元。现张先生因与王小姐感情水和打算离婚,但对该套公寓如何处理双方争执不休。 答张先生的房子是婚前个人购买的,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但该房屋购买后的贷款...
吕先生声称自己和严女士是夫妻,两人为购买二套房产,回避高额税费,便协议假离婚。不料,吕先生净身出户后,妻子却假戏真做,还将丈夫诉至法院,要求偿还购房款90万元。近日,西城法院已受理该案。
严女士在起诉书中称,吕先生于2013年7月向严女士借款90万元用于购房,后严女士多次催告,吕先生拒不还款,故诉至西城法院请求判令吕先生偿还借款90万元。
吕先生辩称,其与严女士原为夫妻,两人为了在北京买第二套住...
夫妻一方婚前购买婚后确权房屋的产权归属 作者:王效贤发布时间:2008-02-02153712 —— [案情] 王某系A市甲公司职工,1998年12月,王某与A市B房地产开发公司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该公司开发的建筑面积90平方米的三居室楼房一套,王某交纳购房款12万元后,开发公司将房屋交付王某使用,但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1999年1月,王某经单位同事介绍,与该市乙公司的女青年张某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双方...
二套房贷认定标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成套住房数量认定。
二套房贷认定终于有了明确的执行标准。作为"新国十条"的配套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发文规范二套房认定标准,对个人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二套房认定遵循“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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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产分割的例外情形离婚时,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进行分割,但是下列五种情况的房产,不能进行分割:1、用他人身份购房物权法规定,房屋是以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来认定房屋产权归属的,所以,以他人身份购房虽然当时可能获得了一些利益,但是在离婚纠纷时就会直接导致房屋无法分割。2、买二手房未过户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对于未办理过户手续二手房的分割,若双方当事人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法院会因该房屋...
导读:文章介绍了二套房贷的最新政策以及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最新二套房贷政策
2010年4月国务院《国十条》规定:
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尚未取得房产证的单位职工集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房产案例] 金先生和李女士婚后一直租房居住,1999年金先生所在的单位在一块政府划拨的土地上进行职工集资建房,金先生用家庭积蓄出资8万元参与集资了一套3居室的住房。金先生和单位签署的集资建房协议中约定,除了职工本人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外,该房屋只能按集资成本转让给本单位的员工,不得对外销售。该集资房于2000年竣工后,单位一直未给职工办理房产证。现...
二套房新规“认房又认贷”执行受阻
住建部、央行和银监会三部门日前发出通知,对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再次进行明确。而记者近日从贵阳市各大银行的网点了解到,由于全国房屋产权证信息尚未联网,异地购房情况难以监控,二套房“认房又认贷”尚不能完全执行。
据了解,新规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房(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