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结婚用房如何分割 婚后购买的房屋,不论是一方出资还是双方出资,也不论是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还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前购买房屋的分割情况,实践中如何处理就复杂得多,具体而言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婚前一方出资购房,登记在己方名下,如何分割? 对于这种情况,房屋属于登记方婚前个人财产是没有任何异议的。但是容易混淆的是何为婚前出资购房,是以签订房...
“毫无疑问,二套房首付比例降低了,要换大房子的确实会减轻不少压力。”昨日下午,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调低二套房首付比例,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30%。普通市民和业界人士对此均表示乐观,并认为此利好...
在恋爱期间合资购房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如果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离婚时应如何分割?
正常来讲,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婚前房屋,为其个人婚前财产,如果出资时没有协议约定房屋产权归属,而离婚时产权方对对方出资不予认可的,法院无法保护另一方的权益,除非未登记产权的一举证证明自己的出资或当时的约定。
众所周知,二套房与首套房相比,首付比例会提高,贷款利率也会提高。但对于如何界定二套房,大家的概念还比较模糊。因为存在的情况很多,以下几个案例足以说明情况。
情况1:先商贷再公积金贷款
案例:老范第一次贷款购房时使用的是商业贷款,后来单位为其缴存了公积金,她想卖掉现在的房子用公积金贷款再购买一套房。
解析: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贷款记录,不论结清或出售,即便从未...
2008年1月14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对原告蒋发诉被告高金共有房屋出租收益一案进行了宣判,由被告高金分给原告蒋发租金4176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原告蒋发与被告高金于2007年3月8日经法院判决离婚后,属双方共有的位于河池市某局的一套和位于河池市江北路的一栋五层楼房在判决中没有分割处理,双方离婚至今也没有对共有房屋自行协商分割处理。原、被告于2007年3月30日离婚后至2007年11月间,原告蒋发...
莱西一青年男子以在北京帮助别人办理房屋过户缴税为名,骗走一名老外80万元现金,然而钱到手后他并没有满足,而是又预谋骗取对方340万元,由于他的贪心引起了对方的警觉,迫于警方的追捕压力他逃回老家避难,结果却被莱西警方成功抓获。11月12日,莱西警方将其移交给了北京警方进行进一步处理。
2012年11月份,已在北京有房居住的外国人焦某又看中了北京的另一处房产,所以便想将其买下,但由于法律规定外国人不能在北...
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在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多个省市相继放松限购的情况下,重庆地区对于二套房的认定也出现了松动。昨日,记者走访发现,多家银行对二套房的认定由“认房又认贷”改为“认房不认贷”,即只要名下没有住房,不管之前在银行是否有房贷记录,都可以认为是首次购房。
两家银行认房不认贷
2010年,住建部、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委联合发出通知,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贷款进行限贷。四年之...
离婚时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是否应当分割? 基本案情 苏灿(男)与马玉雯(女)1984年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1985年12月登记结婚。马玉雯婚后产下一子,家庭关系比较融洽。1996年,丈夫苏灿带JL子回老家探亲,因丈夫一时大意,下河戏水的儿子溺水身亡。妻子精神受刺激,难以接受这一晴天霹雳,悲痛之余对丈夫没有照看好儿子的事实久久不能原谅。夫妻俩的矛盾数年而没有化解。2003年,马玉雯从家中搬出去居住,双...
对《关于规范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中二套住房认定标准通知》的点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首府)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