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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明确记载了夫妻双方各自份额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房产证明确记载了夫妻双方各自份额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小张和小王夫妻俩婚后第二年购买了一套房屋。当时是夫妻联名购房,俩人取得的房产证上载明小张的房产份额为70%,小王的房产份额为30%。现夫妻俩面临离婚,小王认为该份额是双方办证时随便填写的,故要求对半分割该房产,小张则认为因为自己掏钱多才约定了自己的份额多,因此要求按载明的房产份额分割。 争议焦点:该房屋应如何分割? 房产律师: 该房屋...
二套房认定标准公布后 沪二手房倒逼新房降价
  6月5日,住建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对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公布后,上海二手房挂牌量在几天内便激增了5000多套。   “有不少是投资客在抛盘。”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据中原地产统计,这些被投资客抛售的房源多位于上海嘉定、宝山、奉贤、周浦等外郊环地区,降幅约在5%—10%之间。   十日激增一万多套二手房   6月4日三部委对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刚出,当周上海外郊环区域二手房挂牌量便一下激增...
婚前一方父母建造房屋离婚时另一方能否分割?
婚前一方父母建造房屋离婚时另一方能否分割? 李红是一名独生女。其父母不愿让女儿远嫁,于是在1994年申请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起了楼上楼下各3间的二层小楼,并于1996年为女儿招赘了外乡人吴强为婿。吴强到李家生活后,楼上的3间房屋由其夫妇使用,楼下的3间房屋由其岳父母使用,吴强一直未办理户口的迁移手续。2006年初,吴、李俩人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决定儿子随李红生活,双方的2万元余元积蓄共同平分。但对吴强提...
二套房认定细则待出 房价松动幅度或扩大
  与房贷政策密切相关的第二套房认定标准终于有了统一的说法,但目前各商业银行仍在等待总行的执行通知。不过,鉴于目前中央调控楼市的决心很大,业内预测相关政策可能将很快得到执行,随之而来的,可能是房地产市场成交量的进一步缩水,房价松动幅度也可能进一步扩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央行、银监会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
婚后用未成年子女名义购房如何办理有什么利弊?
婚后用未成年子女名义购房如何办理有什么利弊? 姚先生、唐女士夫妇想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一套大户型的房子。看好房子后,唐女士向丈夫提出用儿子的名义来买房。并劝丈夫说,把房产证办在儿子的名下,可以避免将来交纳遗产税,而且俩人生意做砸了还可以逃避债务。姚先生觉得妻子讲的挺有道理,可是目前儿子才6岁。那么,能以这么小的孩子的名义买下100多万元的房产吗?这样买房需要什么手续呢? 房产律师解答:...
"认贷"容易"认房"难 房贷新标准亟需细则落地
 南京 委托借贷银行查询   执行房贷新标准,南京的反应非常迅速。南京市房产档案馆日前表示,南京已经明确查询购房者房产信息的流程和要求,原则上须由购房者委托借贷银行来查询。  记者昨日走访南京各大银行发现,不少银行已正式执行新标准。记者以购房者身份调查获悉,目前如南京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建设银行等均表示已经或...
离婚案件中未获得所有权房产应如何裁判与执行
离婚案件中未获得所有权房产应如何裁判与执行 作者:彭爱铭发布时间:2010-07-05 【案情】 2003年5月王A与李B登记结婚。2004年7月王A与李C达成房屋买卖协议,将李C所有的楼房一套以19.5万的价格出售给王A,王A向李C全额付款后与李B搬入该房屋居住。2009年6月王A向法院起诉与李B离婚,审理中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一、王A与李B离婚;二、婚后所生女孩由李B抚养,抚养费自理;三、双方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婚后...
钻二套房政策空子 法律风险有几何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通知,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进行了规范。通知明确:住房套数依据拟购房家庭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认定。对于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成套住房的、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的、贷款人通过尽责调查核实已有住房的借款人,或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执...
婚内要求确认房产份额法院不予支持
婚内要求确认房产份额法院不予支持 案情回放:王斌和李慧于1995年登记结婚。2008年6月,因为王斌有外遇,李慧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和王斌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并未破裂,李慧的诉讼请求理由不足,驳回了李慧的起诉。 离婚不成,两个月后,李慧再次走向法庭状告丈夫。这次她要求法院确认他们居住的房屋属于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并由王斌协助自己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两个人的名下。原来,当初买房子的时候,房产...
购买拍卖房的注意事项
  一、房屋拍卖的流程   1、拍卖前,查封房屋   2、拍卖前,评估房屋   3、第一次拍卖(拍卖不动产,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⑴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   ⑵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于拍卖日到场。   ⑶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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