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
本人44岁,姓王,夫人40岁,在一国有贸易公司工作,年收入20万左右,妻子在一国有大型公司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税后每月收入12000元,比较固定,无其他收入来源。
个人现有150平米住房一套,全款付清,目前市值650万左右。2009年购入20多万轿车一辆,平时夫人上下班代步,本人有公司配车一辆。目前另购买单位内部集资房一套,140平,无大产权,已付款70万,尚余40万未支付。
家庭现有存款100万现金,另有市值80万股票...
擅自处分前妻房产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非经权利人追认,该合同无效。日前,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前夫在前妻外出打工期间,擅自将前妻所有房产退还原房屋所有人引发的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民事纠纷案件,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安徽省明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与孙风龙两被告所签订的退房协议无效,并驳回了原告钟义琼的其他诉讼请求。 安徽省明光市居民钟义琼与孙风龙原系夫妻关系。199...
导读:新出台的二套房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既认房又认贷,且异地人士购房贷款还需提供1年以上拟购房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均按照二套房贷计算。 本文是一则关于商铺性个人住房二套房认定的标准通知: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建房[201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首府)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
离婚分割房产是否优先考虑扶养子女的一方和无过错的方? 刘女士和李先生婚后先在李先生的父母家居住,后俩人在李先生父母家附近购买了一套一居室并搬入居住。在孩子一周半时,因刘女士发现李先生存在外遇而导致双方决定离婚。但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由于双方均要求取得房产而相持不下。问:该套房产应分给谁所有? 房产律师解答: 该套房产应分给刘女士所有为宜。理由是:首先,该套房产不适合双方分割使用。由...
导读:从七个案例中解析被认定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自己有住房 以子女名义购房
案例:安先生名下有一套住房,夫妻俩想为正在上高中的儿子(现未成年),购置一套房留作日后结婚使用,想以儿子的名义再申请贷款购房。
解析:根据“国十一条”中的条款,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就是说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安先生家庭用儿子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也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
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岳先生和张女士结婚后想在回龙观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因俩人都不是北京户口,不具备购房资格,并以北京的朋友常某的名义买下了房屋。俩人入住新房后不久,该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也办理到了常某的名下。5年后岳、张俩人感情破裂,面临离婚。 争议焦点:该套房产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房产律师解答: 只要常某和岳、张夫妻对该房产的权属均无争议,则该房产是可以作...
二套房的认定标准
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
离婚后,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房产法律专家各抒己见 背景分析:近两年,随着本市房价稳步上升,不少市民手中的房屋都升值了一二十万元,甚至更多。另一方面,2001年修订后的《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有较大调整。这两个因素使得“离婚后,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这类纠纷越来越多。对这个问题,不仅市民理解不一,就连本市各区县法院的判决和法律专家的意见也不尽相同。为此,记者走访了沪上几...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建房[201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首府)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