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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屋所有权不完全该房屋能否分割
离婚时房屋所有权不完全该房屋能否分割 案情简介:房某于2002年10月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一商品房买卖合同,以18.5万元的价格购得一处商品房,首付6.2万元,余款系向当地建设银行以按揭贷款的方式取得。2003年8月,房某与薛某登记结婚,此时,房某贷款已偿还2.3万元。二人婚后,房某与薛某继续还贷。2004年10月,双方发生矛盾,薛某起诉要求与房某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在诉讼中,房某对离婚没有异议,但对...
司法拍卖房屋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一、司法拍卖房屋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1、房屋原所有权人的身份背景   大家都知道,司法拍卖房屋基本是由于债务人无法履行到期债务,而被债权人起诉,查封抵押房产,最终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当前大部分是由于投资失败。资金链断裂或者沾染高利贷跑路所引起,如果房主是循规蹈矩做生意投资失败,人品可靠还好,但如果原房主是因为放高炮或者黑社会背景临时跑路,那么你通过法院拍下了他的房屋,如果碰到不讲理的流氓,...
债权人对债务人协议离婚时放弃分割共有财产的行为享有撤销权
  债权人对经过民政机关审查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可以行使撤销权。离婚登记虽然属于行政机关对于婚姻关系协议解除的确认,但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约定仍然属于平等主体意思自治的范畴,是普通的民事协议。行政登记机关在离婚登记时,对夫妻双方关于财产分割等问题的协议是否侵犯了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并未进行实质性审查。如果该协议对财产分割的内容侵犯了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
上海市房屋拍卖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活跃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促进房产交易,加强对房屋拍卖的管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以拍卖形式售卖房屋,暂限于市区公管房屋、系统自管房屋和人民法院依法拍卖的房屋。产权不清的房屋和经批准拆迁并控制户口迁入地区的房屋不得拍卖。   第三条 拍卖公管房屋,须经市房产管理局批准;拍卖系统自管房屋,须经主管局批准;处理人民法院依法拍卖的房屋,须由人民法院授...
河北出台意见:出售小产权房 所签买卖合同无效
  近日河北省提出小产权房分类处理指导性意见,在建在售小产权房,要在停建、停售基础上,能拆除的拆除,能退还的退还。这是近日从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小产权房清查整改工作的通知》中了解到的。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销售的住宅。我省处理小产权房的基本原则为“不形成小产权房事实”。此外,还分别提出其他3种分类处理指导意...
房地产拍卖怎么登记
  一、提交资料   1、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房地产权证(原件);   5、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   6、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二、自愿委托拍卖的,除需提交上述1-6项资料外,还需提交:   7、 委托拍卖合同(原件):   三、人民法院等强制拍卖的,除需提交上述1-6项资料外,...
小产权房屋买卖协议怎样写
  【网友咨询】   小产权房屋买卖协议怎样写?   【律师解答】   小产权房屋买卖协议范文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村委会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道________小区拆迁安置房________栋________室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_元整的价款出售给乙方。乙方首付人民币______...
拍卖房产不守信,一女二嫁起纠纷
拍卖房产不守信,一女二嫁起纠纷作者:好望角新闻 收了张家的彩礼,结果把女儿嫁给李家,过去常见的婚姻纠纷现在又发生于房产拍卖中。不久前,当事人季某一纸诉状将刘庄镇民主村村民委员会主任陈某告上法庭。 事情缘发于2002年9月1日,民主村村部张贴公告,公开出售原协力村部(现两村合并)代销点两间集体房产。这是两间门面房,一直由另一村民赵某租凭,用于营销生活用品。公告张贴后,季某与赵某都报名购买。同年...
2016版小产权房纠纷案件裁判规则
  情形一: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效力问题   1、本集体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小产权房一般认定合同有效   法律规定:(1)《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第二...
承租人是否可就该拍卖房屋行使优先购买权
承租人是否可就该拍卖房屋行使优先购买权拍卖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但其性质是买卖,不能剥夺承租人优先购买的权利,出租人或者拍卖行依然有义务通知承租人拍卖事宜。具体操作可以参照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其中第十六条规定:“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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