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关于房产遗嘱继承的提示咨询者:我父亲名下有一处房产,父亲生前立下遗嘱该房产由我继承,母亲健在,我另外有其他几个兄妹。当时父亲立遗嘱的时候,母亲和其他几位兄妹均同意由我继承该房产,并且在遗嘱书上面签字。现在我想该房产过户到我的名下,我母亲也同意将自己的份额给我一个人,而其他几位兄妹对于我一个人继承该房屋可能存在异议,我该怎么办?本人建议:1,根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
[导读] 案例一:遗嘱内容违法财产分割无效。2005年底,潍坊市有一对老年夫妻,丈夫在临终前立了一份自书遗嘱,主要内容包括:"由长子全权处理自己的后事,所余钱物由两个儿子平分。住房已经买下,户主也是本人,我老伴儿对此房只有居住权,可在此居住至终老,房子最后由长子继承…"遗嘱中没有涉及妻子季某的继承份额。老伴儿去世后,季某越想越不对劲,找儿子协商重新进行财产分...
[导读] 1、遗赠的对象只能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而遗嘱继承的对象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根据《继承法》第10-12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对岳父...
[导读] 1父亲在1997年10月15日亲笔留下的信书中:"我辛苦一生,节省买了一套住房,不能轻易让她来继承,也就是不能因母子的关系来坐享其成。他不是我的血,而是水。是我血统的儿子们成为继承人,是天经地义的。但要改变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配偶可以用离婚,子女永远是子女,是血统,是血浓于水。"没有署他的名,是"爸爸",能否按自书遗嘱...
所谓公证遗嘱,是指经公证机关公证过的遗嘱。由于公证可以起到预防、减少诉讼的作用,而且一旦发生诉讼,公证文书比私证文书的证明力要强得多,可靠性要大得多,所以在审判实践中法官对公证遗嘱经过审查,没有疑义后,可以直接采证。既然公证遗嘱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能使纠纷得到正确、合法、及时的解决,那么当事人应如何订立公证遗嘱呢?
订立公证遗嘱应到公证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且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进行,代理人...
[导读] 案例:我的邻居胡某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1983年6月份,胡的老伴去世。1987年胡患病住院,胡怕自己死后儿女们为争遗产伤感情,便立下书面遗嘱,2个儿子1个女儿各执一份。胡某出院的便住在大儿子家。胡的二儿子怀疑父亲的8500元钱会被哥哥慢慢花掉,便提出先分割这笔钱。胡不同意,认为自己还没死,钱不能分。为此,胡的二儿子和女儿跑到哥哥家吵闹,提出按照胡立的遗嘱分钱。请问:父亲还...
[导读] 在民事诉讼中,当法院依职权对有关当事人的事实主张采用司法认知时,便可免除其该当事人对该事实主张的举证责任。然而,目前在我国司法审判实践中,不少法院基于种种原因而未能够充分采用司法认知,从而给有关当事人造成了不当的举证负担。针对这一状况,笔者认为有必要结合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立法、司法经验以及学理研究成果对司法认知加以探讨。一、司法认知在证据法上的价值功能司法认知...
[导读] 魏道明提要:中国古代不存在一般意义上的遗嘱继承制度。遗嘱继承制度的产生,以单纯的个人所有权的普遍化和血亲观念的相对淡化为前提条件,而中国古代不具备这些条件;中国古代的法律仅允许被继承人在"户绝"时适用遗嘱,有子时则必须实行法定继承,与普通意义上的遗嘱继承制度相去甚远;虽然古代史籍中有实行遗嘱继承的个别实例,但不能据此认为中国古代存在遗嘱继承制度...
[导读] 案例:学习研究之用周献玲、周献山、周献文、周献放与龙宜秀遗嘱继承纠纷案民事判决书时间:2009-06-25当事人:周献玲、周献山、周献文、周献放、龙宜秀法官:郭人宾文号:(2009)芷民一初字第170号原告(反诉被告)周献玲,女,1949年4月18日出生。原告(反诉被告)周献山,男,1958年11月30日出生。原告(反诉被告)周献文,女,1966年7月24日出生。原告(反诉被告)周献放,女,1969年8月5日出生...
[导读] 遗嘱继承法的规定(当事人利益至上法律至上)(来源/转载:烟台律师潘作城6668889 )《继承法》在第三章对遗嘱继承和遗赠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