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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遗嘱将房产留给孙子起纷争
  患有老年痴呆症的张老太,立遗嘱时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屋留给了唯一的孙子王小A,她的五名子女却没有份。张老太过世后,一场争房大战展开,两位叔父和两位姑母以张老太在立遗嘱时患有老年痴呆症,该遗嘱不是老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为由,将王小A的父亲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房产。昨日获悉,七里河区法院一审驳回了四名原告的诉讼请求。   事件回放   老人遗嘱将房产留给孙子起纷争   2012年11月,张老太因病去世。在三儿两...
遗嘱继承酿纠纷可诉讼解决
  老沈两口子有4个子女,除大女儿沈甲在身边照顾外,其他三个儿子都在外地。老沈想把房子留给大女儿,老伴不同意。于是老沈自己去公证处立了一份遗嘱。现在老沈因病去世,三个儿子也从外地归来要求继承房产,平均分割。沈甲不知所措,带着遗嘱寻求律师帮助。   山东海右律师事务所燕英律师认为:我国的《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办理;有遗嘱抚养协议的,按照协...
从你在母亲肚子里开始就有了相应的权利
  人的不同年龄,具有不同的法律意义,作为一个社会主体,我们每个人都会涉及到其中的法律问题,请看看自己或家人处于哪个年龄段,特别关注相关的法律问题。   (注:周岁,是国际通用的年龄计算方式。周岁是指从出生起,每到一个公历生日就长一周岁。出生时为0周岁,出生第二年的公历过完生日的第二天零时起,就开始为1周岁,依此类推)   一、胎儿:   1、(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别看他/她未出...
遗孀再婚是否影响遗孤享受困难补助
  【案例】穆某某原系山东某餐饮公司厨师长,2007年11月因交通事故死亡。2008年11月,法院判决该餐饮公司支付穆某某遗孀赵某、遗孤穆某一次性救济费12941元、2007年12月至2008年4月期间的补助共计2100元,并自2008年4月起每月向穆某支付生活困难补助费。2012年,赵某再婚。该餐饮公司认为穆某已同其继父形成法律上的父子关系,不再符合享受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条件,遂起诉要求不再继续支付穆某生活困难补助费。   针对原告...
房产究竟该由谁继承
  随着房产价格暴涨,房产的保值性能。在日常生活中,房产已经成为所有财产中的重要财产之一。在其作为遗产继承时,各继承人之间常为争夺房产从言语龃龉发展到动手打架。下面这起案例也是儿子与女儿为谁可以继承父亲的房产引发的房产继承纠纷。本文由新浪东营房产转载自网络,给各位网友做以参考,均不带表新浪东营房产网看法。   案例分析:   市民张老汉夫妇有一儿一女,儿女都已经成家并购置了房产。剩下老两口居住在...
亲人车祸身亡,他获赔险金已是3年后
  一辆丰田小车冲破长沙XX大桥护栏坠入江中。这起轰动一时的小车坠江事件,让向爹爹失去了女儿向某和外孙某某。向某生前给某某买了两份保险,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向某自己。由于向某已亡故,向爹爹在找保险公司要保险金时,保险公司认为保险金应作为某某的遗产处理,向爹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提供证据证明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向爹爹只好向法院起诉,请求赔付保险金。近日,天心区法院对这起...
遗嘱在法律上界定有模糊
  我国的继承法颁布于1985年4月10日,距离现在已有近30年未作修改。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家庭成员结构的变化,继承法的很多内容被专家认为早已不适应现实的需求和状态,所以,相关专家学者多次呼吁立法机关尽快修改继承法。从南京的法院方面获悉,在南京也有过类似案件。   在一个来自南京目前正在审理中的案例,一位老人年纪很大的时候跟前妻离婚,随后认识一位年轻姑娘,为了给她承诺,就写了遗嘱,说死后财产归女方,但这...
赠房遗嘱没日期 儿子不能继承
  因为老人遗嘱少写了日期,导致子女丢掉房子所有权,海淀法院通报,该院审理的一起遗产纠纷案件中,由于遗嘱不规范,法院判小刘不能单独继承父亲的房产。   老刘和小张是再婚夫妻,老刘和前妻育有一子小刘。老刘用自己和前妻的工龄以较低的价格购买了一套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的房屋。   2013年6月13日,老刘去世,并留有《遗嘱》,表示“去世后房子留给儿子小刘,因他家三口人住一间房,住着很拥挤,没房子。...
关于遗产继承顺序的问题
  现行《继承法》关于继承顺序的规定是依据婚姻关系和血缘关系而制定的。一些人指出,由于我国国情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独生子女数量逐步增加,仅以近亲和婚姻关系作为继承人的规定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实际,未来很可能会出现遗产无人继承的情况。此外,关于继承顺序的规定上,现行《继承法》只规定了两种继承顺序,似乎过于狭窄,很难完全达到继承的全部需要,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随着今后一个阶段我国...
债权人与继承人之间的利益协调
  从表面上看,继承只是牵涉到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但一旦继承完成后,牵涉到的利益关系就会很多,尤为突出的就是与被继承人的债权人与继承人之间的关系。由此,协调好被继承人债权人与继承人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   (一)立法上加强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我国现行继承法对债权人的保护力度不够,还存在许多法律漏洞。在多数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承担方式上,台湾地区规定的是连带责任方式;在被继承财产对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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