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
《继承法》第17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1)遗嘱内容的书写。
根据《继...
第二十九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分析说明〕
遗产分割的方式,是指继承人取得遗产应继份的方法。关于遗产分割的方式,如果遗嘱中已经指定了分割方式,则应按遗嘱指定的方式分割遗产;遗嘱中没有指定遗产分割方式的,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
按《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卢某与薛某婚后生有一女。两年后,二人离婚。薛某曾继承其父母房屋3间、存款6000元,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离婚时薛某一分钱都没给妻子卢某。女儿随母卢某生活。离婚不久,薛某因车祸身亡,卢某和家人一起料理了后事。薛某的姐姐认为其弟弟的遗产应由她继承,这合理吗?
解答:
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
案例:
老王是单身汉,父亲早年去世后,老王和母亲同住。2008年,老王谋到一份海员工作,收入颇丰,但出海几个月才能回一次家,考虑到母亲无人照顾,老王提出让母亲暂住大哥家,大哥一口答应,很快接走了母亲。2010年母亲在老王出海期间去世,老王赶回家后大哥拿出一份声称是母亲的遗嘱,称母亲已把她名下一套产权房过户给自己的儿子小伟。老王大吃一惊,母亲的产证一直由自己保管,怎会已经办理过户?遗嘱上也是疑点重...
1、潘某、李某一与李某二遗嘱继承纠纷案
【案号】(2014)二中民终字第10251号
【案件评析】根据最高院《继承法意见》第40条规定,将确能证明是死者真实意思表示的打印遗嘱,按自书遗嘱对待。
【案件概述】李某三生前育有六个子女,分别为李某四、李某五、李某六、李某七、李某八、李某一。潘某与李某七于1993年10月19日登记结婚,婚后收养一女即李某二。李某七于2013年5月3日去世,李某三于2013年9月22日去世。...
家住闸北区的单阿姨年逾80岁,生育有三女一子。单阿姨的丈夫已于2004年去世,去世后子女曾表示放弃继承权,全部财产由单阿姨继承。2012年单阿姨死亡,四子女因遗产分割问题产生争议。其子拿出单阿姨于2007年自书的遗嘱一份,内容为:单阿姨死后将全部遗产均留给儿子,三个女儿不享受遗产份额。三个女儿对遗嘱的真实性产生争议,认为单阿姨自丈夫死后,精神抑郁,从2005年开始就经常精神恍惚,出现了阿尔茨海默病(老年痴呆)...
王某生前在子女面前立了一份遗嘱,王某去世后,其中一个子女对母亲生前立下的遗嘱提出了异议。近日,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判处该遗嘱无法律效力。
2009年9月17日,王某为了今后子女不再因为遗产发生争执,想立一份遗嘱,于是找人用电脑按照自己的想法打印了一份,自己在上面签了名。签名后,王某将自己的三个子女(李A、李B、李C)找来,对他们说,“我立下了遗嘱,我这套房子,就留给一直照顾我的老儿子李C了,...
遗赠协议
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基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
二、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元,...
湖北襄阳市南漳县六旬老人身患残疾,20多年前与义女达成遗赠扶养协议后,遂将房产交与义婿,随着老人年老体弱倍受冷落。9月3日,南漳县人民法院判决解除遗赠扶养协议,义女腾退老人房产。
襄阳市南漳县长坪镇阳太坪村2组村民贾某,早年前年因支气管炎导致言语残疾,经与家族人商议,与义女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贾某将房产和家具交付给义婿,由义女夫妇对其尽赡养义务,为其养老送终,而老人百年后房产归义女夫妇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