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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区别论遗嘱继承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50 ℃

[导读] 1、遗赠的对象只能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而遗嘱继承的对象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根据《继承法》第10-12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
2、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明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受遗赠;而遗嘱继承中没有明示放弃即视为接受继承;
3、受遗赠人不承担清偿死者债务的义务;而遗嘱继承人既有依遗嘱继承遗产的权利,又承担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4、受遗赠人无权直接参与遗产分配;二遗嘱继承人有权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

遗嘱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不需要征求继承人的同意,而且由于遗嘱继承不同于一般的法律行为,遗嘱必须由遗嘱人本人亲自做出意思表示,他人不能代理。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巧顾遗产继承权栏目为您介绍了遗产继承的法律常识,与需要的朋友们共享。另外,还有遗嘱继承等相关内容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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