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该制度的设立是基于,继承权的行使主体应为实际生存,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显然无法行使继承权利。为了保障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的物质及经济利益,因而设立了代位继承制度。《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
[导读] 该案应为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2009-11-16 21:58近日,某法院调处一起双方当事人就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争执不下而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原告王甲到法院起诉继母刘某,要求按其父王某生前所立的遗嘱来分配王某所遗留的财产。被告刘某以原告未对其父尽赡养义务,不能享有继承的权利,且王某在立遗嘱时已处于病危状态,遗嘱应属无效为由提出答辩,要求法院按法定继承分割遗产。法院查明,原告王...
[导读] 《继承法》对遗嘱继承和遗赠规定如下: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
[导读] 继承权要素式公证书通用格式试行公证书()字第号申请人:继承人基本情况[注1]委托/法定代理人基本情况被继承人:基本情况[注2]公证事项:继承权证词内容一、必备要素一申请人姓名、申请日期、申请事项。二公证处查明审查核实的事实。包括:1.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原因[注3]、地点。2.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注4]。3.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注5]。4.被继承人的全体继...
[导读] 继承权是自然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遗嘱的指定,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财产的民事权利。继承开始后的继承顺序:一、生前立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执行(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遗赠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按协议规定转移给扶养人所有,扶养人承担对遗赠人生养死葬义务的协议)。二,遗嘱继承。在遗嘱继承中,根据遗嘱的不同形式,其效力也就不同。遗嘱...
[导读] 继承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担2009-6-23 22:47:00阅读数次:19一)因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的举证责任在原告主张其为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遗产,而被告否认其为法定继承人时,应由原告负举证责任。这类争执通常发生在原告主张其为被继承人的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时。如果原告为继子女,双方的争执就集中在原告与被继承人之间是否存在扶养关系。由于非婚生的事实,存在收养关系、扶养关系的事实是原告...
(一)遗嘱继承的概念
遗嘱继承是指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来指定继承人及其继承的遗产种类、数额的继承方式。
(二)遗嘱的概念与特征
1、概念
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对其遗产所作的处分或对其他身后事务所作的安排法律教育网原创,并在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2、特征
(1)遗嘱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关于法律行为的共同规定适用于遗嘱,如遗嘱人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和内容的合...
宋某委托律师事务所办理代书遗嘱,将财产留给小女儿,另外两个女儿遂以父亲的代书遗嘱中立遗嘱人、见证人的签名不是本人所鉴为由,对其遗嘱的效力提出异议,并诉之法院。
【案情】
宋某为了使自已合法所有的三间房屋,在死后由小女儿继承,因其本人识字不多,不会书写遗嘱,便于2006年11月16日到某律师事务所办理代书遗嘱。代书律师陈某根据宋某的要求,请同所的另一名律师谢某在场见证,在对其作了谈话笔录后,按...
口头作废的公证遗嘱
三年前,胡爷爷的老伴瘫痪在床,他们的三个儿女轮流照顾母亲,直到母亲去世。胡爷爷为了替儿女消除矛盾,便在孩子们的陪同下到公证处公证了遗嘱,表示自己去世后所有遗产三个儿女均分。然而老伴去世的这两年,胡爷爷的儿子很少来看望他,虽然每月儿子都给他生活费,但就算他生病住院,儿子也找借口推辞不愿伺候。胡爷爷很寒心,总是念叨要重新立遗嘱,不再把遗产留给儿子。前不久,胡爷爷在医院突...
遗嘱的不生效,是指于遗嘱人死亡时,其所立遗嘱虽然不违法,但却不发生法律效力,即不能执行。遗嘱的不生效与遗嘱的无效,既有不同,又有相似之处。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遗嘱的无效是因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不能发生效力,遗嘱的不生效则并非因遗嘱违法。二者的相似之处在于:被继承人的遗嘱不能执行,遗嘱所涉及的财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遗嘱无效,是指遗嘱因不符合法律的要求而不发生法律效力。遗嘱只要不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