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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生女状告父亲 索要抚养费
  2000年12月27日,小雨的父亲王宝贵与母亲王兰协议离婚,年仅3个月大的小雨由母亲王兰抚养教育,因为孩子年幼,双方约定小雨由女方代养至两周岁后再交由男方抚养,在这期间王宝贵每月给付200元的抚养费。离婚后,王兰带着孩子在济阳县与王宝贵生活一段时间后,便带着小雨一起离开返回了东北,自此父女两人再没有联系,小雨实际由母亲抚养至今。(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在随后的日子里,小雨与母亲相依为命,两人日子过得十...
女子帮人抚养弃婴 对方毁约拒付抚养费
  禅城陈女士:上个月,朋友吴姓女士联系上我,说一对夫妻想把一抱养了9岁女童给我抚养,并承诺给我租房一年,每月也给女童伙食费。我抚养一月后,对方撕毁承诺,不但不租房,也不给伙食费,甚至在我要送回女童时,对方不肯接回去并换了电话。   抱养夫妻玩失踪后要回小孩   与对方协商无果后,陈女士只好到禅城一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回复,这不属于拐带,建议陈女士好好把女孩养大成人。南都媒体试图联系抱养弃婴的夫...
“强划存款征社会抚养费”的悖论
  2月27日,广东省一男子爬上中山光明桥,在吊塔上待了近5个小时,抗议当地卫计局事先没有告知就从其银行账户上强行划走了11.6万元。其妻子陈女士表示,“腊月二十八,我三张银行存折的钱突然被全部划走,征收社会抚养费”。当地卫计部门则表示,陈女士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征收决定,申请第一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有程序依法。(2月28日《南方都市报》)   对于“超生”夫妻,计生部门通过法院强制划走银...
14名律师联名致信国务院呼吁取消社会抚养费
  来自北京、浙江、河南等地的14位律师联名致信国务院,建议尽快废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社会抚养费存废之争引发法律界关注。   12月20日,《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下称送审稿)征求意见截止日, 来自北京、浙江、河南等地的14位律师联名致信国务院,建议尽快废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在联名信中看到,律师的建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启动程序评估社会抚养费征收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
月收入一万就要付抚养费三千吗?
  沈女士和罗先生原本有个令人羡慕的家庭:两人是大学同学,毕业后结婚、生子,工作几年后也都成为单位的骨干。然而,美好的校园爱情未能经受住生活琐事的考验,2012年12月,因性格不合,沈女士与罗先生人协议离婚。双方约定五岁的儿子由沈女士抚养,罗先生每月承担抚养费1000元至儿子十八周岁。2013年底,沈女士听说罗先生已晋升为单位的财务总监,年收入增加至十几万,便要求罗先生增加儿子的抚养费。在与朱先生协商未果的...
未尽抚养义务 男子要求变更抚养权未获支持
  夫妻协议离婚时,男方自愿放弃两个女儿的抚养权,由身患残疾的女方抚养。三年后,男方诉至法院,要求变更两个女儿的抚养权。近日,东兰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2011年,陆东升与陈丽芳经调解达成离婚协议:双方的两个女儿小梅、小云由母亲陈丽芳抚养,陆东升每月支付给两个小孩600元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及其他费用由双方各负担一半。离婚后,小梅、小云一直随母...
支付宝“扫一扫” 抚养费现场结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老百姓愿意将钱存入余额宝或理财通,基层法院也创新探索将执行方式扩展到时下风行的网络支付工具。近日,深圳市福田区法院通过支付宝“扫一扫”功能,成功执结了一起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申请执行案件。   据了解,该案的申请执行人(女)与被执行人于2011年在福田法院调解离婚,女儿由申请执行人抚养,被执行人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一直以来,被执行人均按期支付抚养费,但2014年2月至6月,被执...
2014年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及标准
  导读: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那么2014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及标准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   1、超生的;   2、符合生育政策,...
女告父索抚养费 父患重病无钱给
  摘要:近日,在宋国市一离异父亲因不给付女儿的抚养费,被女儿告上法庭。父亲称另有隐情,自己患重病,实在无钱给。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离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数额需要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这三个方面的因素。   事件:校门口举牌求女儿关注   9月17日上午,宁国市区一高中门口,杂货店的李女士见一男子与身边女士激烈争吵。 “女的...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概述
  摘要: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一、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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