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4月29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集资房转让协议范本
  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 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集资房的上市有时间和条件的限制,风险比较大,建议慎重考虑。   集资房转让协议书范文:   甲方:————   乙方:——...
廉租房申请承诺书
  导读:个别城市要求廉租房申请需要提交一份承诺书,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与实际情况真实性进行承诺,以促进廉租房能够被更好的利用到实处,以下是廉租房申请承诺书范本,仅供参考。   廉租房申请承诺书   ****:   申请家庭成员已知晓我市申请廉租住房的政策,本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愿意遵守国家和我市廉租住房管理相关规定,我们已如实填写和申报有关材料,保证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隐瞒家庭...
廉租房纳入公租房 两房并轨租金咋定
  过去,廉租房与公租房平行运行时,由于保障群体不完全一样,需要分别申请、排队,造成不便。因收入变化等需要从廉租房对象转换成公租房对象的家庭,则必须退出原廉租房后再申请新的公租房。两种保障房不能调剂使用,既为百姓带来不便,又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源的闲置浪费。目前各地两房并轨情况如何?并轨后价格怎么定?租金会不会让低收入家庭负担过重?   河北廊坊   保障面积外“1元租金时代”终结   作为...
2015合肥廉租房如何申请
  申请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为本市市区居民户口;   2.申请家庭申请当月前连续12个月内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6850元;   3.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注:1.未婚者应与其父母共同申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无直系亲属的未婚者,可以单独申请廉租住房。   2.父母或已婚子女一方有住房且共同居住或各住一套的,按实际居住人口分摊面积...
廉租房公租房不再非保即退
  从市房管局获悉,为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提高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效率、改善住房保障公共服务,根据国家和省上的有关政策规定,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整合为租赁型保障房的有关实施办法即将出台。   据悉,“两房并轨”的基本原则是“统筹房源、梯度保障、并轨运行、柔性退出”。改变过去“非保即退”的模式,采取层级渐退的柔性人性化退出机制,同时,对不符合条件的设置了退出...
广州廉租房保障如何申请?
  导读:本文为您介绍的是广州市廉租房保障申请规定,其中包括申请廉租房保障需要满足的条件及所需提交的材料,详细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详见下表);   (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四)未...
廉租房申请流程详解
  导读:廉租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廉租房申请需要准备哪些申请材料?具体内容请看本文详细介绍:   一、准备申请廉租房的相关文件:   我们在申请廉租房时要提供以下文件: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或《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尚未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
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保障房的准入门槛放宽啦: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从640元放宽到800元,申请经适房的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从18287元放宽到22080元;非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也纳入保障范围;以前对于买过房改房的人是不能申购经适房的,现在只要符合收入和居住线,都可以买;参与城市“三旧改造”、河涌整治等城市重点工程项目中符合申请条件,并已签订拆迁协议的被拆迁户,每户加10分 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修订了《广...
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120号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11月15日建设部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   财政部部长 金人庆   民政部部长 李学举   国土资源部部长 孙文盛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 ...
宁波市市区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 甬建交[2005]317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市区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甬政发[2005]92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廉租住房的对象 符合《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本市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的城镇常住户口居民,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给予租金减兔。 符合《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家庭,凭相应有效的凭证(无赡养人的孤寡老人〈男65周岁及以上、女60周岁及以上〉...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