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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天津廉租房?
  天津廉租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应该提交哪些材料?办理程序又是怎样的?下面一一为您讲解。 承租廉租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办理程序为:   (一)申请。申请人应当持下列申请文件提出承租廉租住房的书面申请,其中有工作单位的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无工作单位的向居住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   1.申请廉租住房的书面材料;   2.家庭户籍以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3.家庭成员中有工作单位的, 由所在单位开...
下周一起北京市民可登记公租房 租赁期最长5年
  下周一起,取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即可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范围。其他住房困难家庭也可先通过上述“三房”的审核标准、程序进行申请、轮候。日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十家单位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09年8月1日实施。   何为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聊城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聊城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根据《山东省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
某地月入345元以下 可申请廉租房补贴
据了解,过去西安市低保户中只有无房户才能享受廉租住房保障,而现在保障范围扩大到所有低收入家庭,新实施的保障标准将在2011年底惠及25800多个低收入家庭。   本次设置的低收入家庭的标准为家庭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的家庭,按目前西安低保标准,即意味着城六区、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为345元以下,郊三区及四县为300元以下,都可以申请享受廉租住房保障。   据悉,纳入保障的低收入...
浙江住房保障新政昨出台 有钱不建廉租房当心乌纱帽
全省城市住房工作会议于昨天在杭州召开。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住房保障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也于昨日正式出台。 《意见》对百姓最关注的保障房、经济适用房建设,不符合保障房条件又无力购买商品房的"夹心层""群体,及抑制房价过快增长都给予了重点阐述。 今年重点:""1313""安居工程 昨天的会议明确了2010年的工作重点是""1313""保障性安居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失效]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泸州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五日 泸州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解决泸州市城镇低收入 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宅建设发展的通知 》、建设部《城镇廉租房管理办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宅建设发...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宾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宜宾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已经2002年6月19日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二年七月四日 宜宾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住房供给和分配体制,改善我市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根据《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1999]70号令)、四川省《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宅建...
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市区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襄樊市市区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6年6月1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十四日 襄樊市市区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市区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
关于加强廉租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加强廉租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民政部 财政部   关于加强廉租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保〔2010〕6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民政厅、财政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民政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民政局、财务局:   为加强廉租住房管理,确保廉租住房公平配租和有效使用,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
池州市主城区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多渠道的住房供应体系,解决主城区城市居民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税务总局《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安徽省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租赁住房补贴或者以低廉的租金配租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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