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三角频6月1日消息:从今年起,南京的廉租房保障将从最低收入家庭扩容到低收入家庭,建邺区作为全市试点将从6月2日起正式接受区内符合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住房保障申请,同时符合人均750元/月、15m2/人、5年南京户口这三项标准的市民家庭,不仅可以申请廉租房,而且可以选择购买经济适用房。这是自2003年9月南京暂停非拆迁类住房困难户申购经济适用房近5年来,首次恢复供应。 6月2日-5日申请需带四大证明 昨...
记者从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由于今年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超出了房屋供应量的一倍,该市将在本月对取得资格的2000余名申请人,采用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1000余户购房家庭。 据了解,尽管近年来遵义市加大了对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和建设力度,每年以15万平方米的面积递增,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但在经济适用住房供需方面仍存在缺口。 此次包括高桥片区、海尔大道附近的经济适用房共计100...
经济适用房申请有一个严格标准,只有符合要求的人才能够申请到,然而副局长却出现在经济适用房申请名单中,这说明了什么?
我们想说的是,这只是一个例子而已。
根据今年初,遵义市住房与建设管理局在网上公布了2010年度遵义市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者名单及家庭情况,在这份近2000人的名单中, “遵义市汇川区招商局副局长莫先明”的出现引发了公众普遍质疑。而最新的消息是,陷入舆论漩涡之后,这名副...
《经济适用房“禁租令”遭漠视》报道见报后,不少读者打电话反映经济适用房出租并非逸家新园小区独有,记者走访了几个存在经济适用房的小区,发现情况果然如此,关于经济适用房出租的“广告”,在江北区洪塘、海曙区徐家漕和其他几个经济适用房聚集区并不少见。 而早在今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已发布《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只能用...
“借名买房”出资人吃亏来源:新疆法制报作者:发表时间:2010-03-23 因对购买经济适用房有资格限制,一些外地人或没有资格购买的人,常采用“借名”的方式购买。 因为户籍或身份所限,“借用别人的身份买房”现象很普遍。房产证上的人是名义上的买房人,而实际上房子属于另外一个人。 如今房价飞涨,几年前买的房子现在已经翻了几倍。面对巨大的利益,出借姓名人和实际买房人的抢...
(一)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的低收入标准:家庭成员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14256元,高于3840元(不含)。
(二)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的住房困难标准:无房户或家庭成员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过去享受过福利分房、参加过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房。
(三)“无房户”是指从无自有产权住房并未承租共有住房的家庭;所称“现住房建筑面积”,是指拥有过自有...
问: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能否用于自住以外的用途?
答:经济适用住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违反规定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转租或转借他人居住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责令购房人退回已购住房或按市场价补足购房款,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问:为什么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交易政策要采取“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
答:按照国务院24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已购经济...
借名买房双方反目经适房案件审理陷入两难2010年04月08日0840来源:千龙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法庭近日的一项调研显示:仅该法庭受理的涉及经济适用房“借名买房”、“黑白合同”引发的纠纷,就占到了该庭房屋买卖案件的一成左右。由于目前适用的《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不属于《合同法》规定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使该类案件在审理中出现如果严格按照《合同法》判决,到建委无法过户...
已购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手续
经济适用住房在交易时有一些政策性的限制,在五年之内(以填发日期或契税缴纳日期为准)是禁止转让的,如转让必须是购买原价,且买方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买方需到住房开发办公室办理审批,然后才能交易。五年之后交易卖方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其它交易过户手续与商品房基本相同。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部门收缴的证件为:
1)、卖方填《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