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能否以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到位为由,拒交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企业是通过合同约定提供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服务的,合同约定的双方如发生质价争议时,应按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决,业主个人不能概以拒交物业管理费的方式解决争议。
房屋未过户就不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效力,但双方的转让合同仍可成立和生效,合同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不仅在双方当事人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而且可以引发物权关系变动的法律事实,因而双方当事人基于合同形式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受到转让合同的约束和法律保护。
物业管理费增加买房成本 你考虑了吗?
物管费的支出是否和你的物业、你的收入相符合,已成为每个人买房时必须要考虑的。 由于没有把物业管理费纳入买房预算,刚拿到新房的刘先生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出于投资的目的,刘先生在前年按揭购买了一间写字楼,当时没有多考虑物业管理费的问题,没想到,现在交付后,物业管理费高达5元/平方米,一个月的支出要1000多元。刘先生一边要付物业管理费用,一边还要偿还按揭贷款,再加...
身价数百万甚至上千万元的一些别墅业主,却长期拖欠每月几百元的物业服务费。无奈之下,苏州市城西别墅小区物业公司不得不把这些别墅业主告到法院。至12月20日,苏州市金阊区法院先后审结8起拖欠物管费系列案。由此,物业公司基本上追还了8位别墅业主拖欠的物业服务费。
据苏州市城区一些法院统计,现在起诉到法院的物业管理纠纷案件中,有九成以上是物业公司起诉业主索要物管费的案件。不交、少交、欠交物管费已成为困...
【发布日期】1997-05-01 【生效日期】1997-05-01 【失效日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房地产转让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房地产转让,是指依法取得房地产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买卖、交换、赠与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第三条 本...
房屋租赁指南——房屋转租、承租权转让或交换1 房屋转租的定义 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
2 律师要合理提示伪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转租: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3)预租的商品房。
3 转租的前提条件 律师办理房屋转租业务,首先要审查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租...
对于物业服务不合格能否减收物业费呢?张先生因欠交800余元的物业管理费,被小区的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物业公司所提供的物业服务项目与服务质量与约定的标准存在差距,物业公司应依法减收物业管理费为由,判决张先生给付物业公司物业管理费657元。
张先生是丰台某小区一房屋的业主。2006年7月17日,该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委托管理期限为5年,自2006年7月...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局契税中心: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与住房开发建设,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住房保障促进宁波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8]113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及《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4号)文件精神,现...
一 出租人 出租人应当是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个人、法人、其他组织以及依法代管房屋的代管人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 二 可以出租的房屋 出租的房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租房屋的所有权应当已进行依法登记并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二)已竣工但暂时还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房屋,有下列之一权属证明的也可出租: (1) 集体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持有《宅基地使用证》;非居住房屋,持有用地批文和...
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印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甘肃省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并收费的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