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6月22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同居期间购买房产后补办结婚证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同居期间购买房产后补办结婚证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999年3月,26岁的胡先生和24岁的江女士举行了婚礼。之后俩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01年8月,俩人用两年来共同生活期间所积攒的16万元购买了一套二手房,购房人和房产证上写的都是江女士的名字。2003年3月因江女士怀孕,为了办理准生证,俩人才领取了结婚证。2005年6月双方因感情不和开始分居。俩人关系紧张后,胡先生一直对该套房产的归属问题惴惴不安。因...
业界热议二套房标准:执行力度决定新规效力?
  上周末,住建部等三部委发布二套住房认定政策,楼市调控的一大悬疑终于揭晓,“认房又认贷”也成为二套房贷政策出台后最严厉的认定标准。   但对于政策落地之后的市场走向,多个房地产业内人士仍然认为“前景不明”,而地方的执行力度将对新规的效力产生很大影响。   新政影响尚难判断   根据新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
对婚恋中的男女房产问题涉诉常见几种情形解答
对婚恋中的男女房产问题涉诉常见几种情形解答 【情形1】婚前一方替另一方交纳房贷月供款时,房产应如何分割? 【案例1】李先生在恋爱期间拿出自己积攒的20万元作为首付款,并通过个人按揭贷款方式购买了一套总价值60万元的商品房。李先生拿到新房钥匙后,其女友王小姐也搬进新居,并在同居期间每月从自己的工资卡中出资2000元和李先生共同承担了这套房子的月供款。一年后两人因性格不合而分手。问:房产如何分割? ...
房产拍卖注意事项
导读:如果房产进行抵押贷款无法偿还,结果可能会被进行拍卖偿还债务,而购房者则是从房产拍卖中购买房屋,那么,进行房产拍卖时应该要注意哪些事项?详细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进行房产拍卖应注意事项有:   1、注意选择房地产拍卖机构。   了解该房产的拍卖机构是否具有拍卖的专业资质,以及能否保证产权顺利过户。在“服务可以创造价值”的今天,房地产机构作为买卖双方的中介人,其专业资质和所提供的服务质...
离婚房产分割殃及父母
  夫妻在协议离婚时,竟然把父母的房产当成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其父母知情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返还。8月1日,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确认被告李山、翁慧离婚时关于分割父母房产协议的条款无效;被告翁慧返还二原告李海、王梅房屋一套。   原告李海、王梅系夫妻关系,被告李山是二原告的儿子。1998年2月,二原告在汝南县棉麻公司家属院内购买房产一套,并以原告李海的名义办理了房产登记(当时被告李山还...
房屋被拍卖 想用假借条“套现”
  知道房屋将要被法院拍卖,遂与亲人和好友签订假借条,想用这种办法瓜分拍卖款。日前,云霄法院以伪造证据罪判处黄某(女)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以妨碍作证罪判处吴某、严某及担保人吴某生缓刑。   黄某原有价值200多万元的房产,已被云霄法院查封并将被拍卖。黄某想出“奇招”,与丈夫的父亲严某、妹夫吴某和好友方某、张某分别签订虚构借条,企图瓜分房屋拍卖款项。   云霄检察院接手案件后,对黄某与严某等4...
2016小产权房如何买卖?
  一、看房   买卖双方相约实地考察房屋,并且初步洽谈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项。一般来说,在交易过程中,由买卖双方产生的所有费用都归买方支付。   二、查档   买卖双方拿着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前往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   三、签合同   交易双方可以就房屋价格、定金、首期款、贷款申请时间、过户申请时间和交房日期等内容进行进一步协商,并且确保将符合自己需求的相关约定都写入了合同当中...
买拍卖房需警惕债务纠纷看清白房的糊涂账
买拍卖房需警惕债务纠纷看清白房的糊涂账 009年02月03日1057时代商报 2008年末,沈城市民李女士及爱人母先生通过沈阳市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拍”)拍得铁西区一处房产,正当全家满心喜悦迎接新生活时,总费用接近5万元的水、电、煤气,以及采暖费的清缴欠费单和处罚通知书却纷至沓来。这让全家人困惑不已,拍卖行出具的“证明”上明明写得清楚,“无任何经济纠纷”。这究竟是怎么回...
小产权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
  小产权房的定义:   根据《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职工购买公有住宅,在国家规定的住房面积内,可以按标准价出售。职工购房后另外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出售要在购买5年以后才能进行,原售房的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后,按个人与单位或政府各自所占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从这里可以看出部分产权和全部产权的一些区别。部分产权与全部产权的不同之处...
法院拍卖房七折即可购房 卖方可节约3%的成本
  “法院拍卖房”悄然红火   “不是我没能耐,而是这房价实在上涨太快!”   这句被“恶搞”改编过的歌词,在全国房价“涨”声一片的情况下,正成为大部分城市中产阶级的真实状态写照:收入不算低,生活还可以,但就是房子买不起。   不过,有一个做“二手房”交易的地方生意不但没有减少,反而竟有突然红火起来之势。   “我们每个月大概卖出10多处受法院委托进行拍卖的房产。”北京天问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下称“天问公司”)总...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