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1998年国家宣布停止福利分房后,住房商品化、产业化成为房改方向,转轨期间,集资建房的优惠政策依然保留,是计划...
1、购买共有二手房时会出现哪些情形?
(1)买家与房屋所有的共有人交易。这种情况其实指的是在房屋所有的共有人的数量较少的情况下,比如该房屋只属于夫妻两人,这时买家可以直接与房屋所有的共有人交易。如果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与共有人是夫妻二人,并且与买家交易的人也是这对夫妻的话,那么就可以默认是取得了房屋所有的共有人的同意。
(2)卖家有房屋共有人的书面证明。《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
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将及部分向内部职工筹集的资金建成的房产,建成后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内部职工。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并且集资房的产权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的仅是房产的使用权,对房产没有完全产权,故集资房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凭证。
由于集资房的产权归企事业单位,所以集资房是企业财产的组成部分,企事...
房龄过大会产生哪些影响?
二手房的房龄过大主要会产生四大影响,具体如下:
1、影响土地使用年限
房龄过大最直接的影响就是让土地使用年限变短了,根据现行法律,普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为70年。但是,因为土地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的那刻算起的,而房龄是从开发商交房的那刻算起的,房龄越大就说明土地使用年限距离到期也就越来越近了。
2、影响升值空间
大部分的二手房建成时间早,地理位置多位于...
单位集资房转他人,六年后想要回法院是否支持?
法官提醒: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
单位组织职工集资建房过程中,一些享有集资权的职工考虑到自身情况,未经单位同意擅自将自己的集资权转让他人,受让方履行相关义务后占有并入住集资房多年,但转让方却在六年之后提出诉讼,欲讨回集资房。10月17日,随着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的送达,一起因此引发的房屋迁让纠纷案尘埃落定,法院...
对于大多数购房者来讲,二手房交易中纷繁复杂的流程和各项费用确实令人头疼。在此,沪律网为你揭示深圳二手房买卖全过程,各个环节需要的时间,及其其中所需的费用,希望能够帮助广大买房者。
(一)买房前的准备
1、买方:需要提供的资料
①身份证明(含配偶):中国身份证/中国军官证/台胞证/港澳身份证+通行证/护照+就业证
②婚姻证明: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结婚证/离婚判决书+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离婚证+离婚...
6年前,乔某将自己在单位的集资房转让给了安女士,单位得知此事后责令其收回住房。然而,买主安女士却不肯退房,乔某遂诉至法院。近日,万柏林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乔某与安女士的集资房转让协议无效,安女士返还住房,乔某返还集资房款并酌情补偿安女士12万元。
2002年,乔某所在的单位兴建
职工住宅,乔某享受单位福利出资15万余元分得一套集资房。2003年1月,乔某背着单位与安女士签订协议,约定安女士承担15万...
10月30日,读者刘女士打电话向记者询问,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经常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中介代理服务,那么,如何选择正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理服务,才能避免上当受骗呢?
针对刘女士的疑问,记者采访了呼和浩特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的相关负责人,这位负责人介绍,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经常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中介代理服务。但有些购房群众担心遇到不良经纪机构,造成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
    京城首位合作建房倡导者于凌罡已放弃原有的个人拿地、个人施工建房的计划,而改为通过注册公司来组织众多出资人与开发商合作建房。
    对此很多开发商表示,由于有开发资金且不存在销售问题,因此非常愿意与其合作。但业内人士指出,如此一来,合作建房似乎变了味道,而于凌罡...
导读:有很多购买二手房的朋友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忽略很多细节,或者说嫌麻烦,省略了哪些重要的细节,到底是哪些细节问题这么重要,小编要在这里一提再提呢?请看本文小编为您详解讲解的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的细节问题。
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
1、进行二手房交易前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