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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屋漏水成泳池 自己拍照找开发商是否能获赔?
    发布时间:2016-04-24 06:24:08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962 ℃

    看现在房价与日俱增,都冲上了云端,能够买房已经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购房者张某却并没有大家想像中那么高兴,原来自己新房竟然漏水,开发商对自己的要求不闻不问,遂起诉至法院。法院对案件还在审理中。

    新屋漏水成泳池 自己拍照找开发商是否能获赔?

    张某和女友准备结婚,两人需要买房,挑来挑去最后终于看中了一套房屋,位于所在城区的闹市区,但却闹中有静,女友和自己都非常中意这套房子。

    但这套房子还在建设之中,遂张某就与售楼处签订了买房合同,约定2015年年底交房,并支付了买房款60万元的首付费用,待到交房后再付款。

    张某与女友便欢天喜地地筹办自己的婚礼,房屋建成后,起初张某看房时并没有什么问题,待到张某付完尾款之后。没过几天下了好几场大雨,等到张某再回到房屋准备装修之时,发现主卧室墙面大面积的漏水。但眼见自己和女友的婚期将近,为了不耽误婚期,便只对房屋拍了照片留作证据之后,叫人对房屋进行装修。

    随后,张某拿着照片找到了开发商,要求开发商解决问题。但开发商不是避开张某,就是说此事正在解决,但拖了好久都不解决。

    无奈之下张某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赔偿其房屋的维修费,现在法院正在审理此案件。

     

    沪律网上海律师提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按照上述规定,结合本案件,张某购买房屋后,若还在房屋保修期间内出现房屋漏水的情况,应当立即通知开发商进行修复,而不是由自己拍照留证据。只有在开发商拒绝对修复或者拖延修复的情况下,在物业及公证机关对该漏水问题监督下,再得到确认之后才能修复。张某自行拍照,并要求索偿的行为,法院可能不予支持。证据应当是客观全面的,所以张某的照片无法证明是开发商的交付前就存在的还是装修过程中造成的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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