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我国《继承法》未具体规定遗嘱执行人的权利和义务。但从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看,遗嘱执行人应具有以下权利:
遗嘱执行人的权利:
①遗嘱审查权。遗嘱人要忠实执行遗嘱,就必须首先掌握遗嘱中对各项处分的真实涵义以及遗嘱是否真实合法。如遗嘱人是否有遗嘱能力,遗嘱是否出于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有无涂改、变换或隐匿等情形,是否给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是否处置了不属于自己...
江苏省海安县的章老汉生于1938年,和妻子周老太生育了一子两女,均随周老太姓周。
2008年周老太去世。
2010年8月,章老汉立下遗嘱,载明“遵照已故妻子的遗愿和本人意见,将名下位于海安县城的房屋一套及本人名下的一切财产赠予孙子小周所有”。
2012年,案涉房屋被政府征收,章老汉选择了货币补偿的安置方式,并将88万元房屋拆迁补偿款全额汇入孙子小周的账户。
2014年10月,章老汉因病过世。
...
导读:有效遗嘱,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必须要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具体关于有效遗嘱条件的相关内容请见本文分析:
有效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实质要件:
一、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
导读: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房产遗嘱的有效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
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死亡时才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那么,立了遗嘱后如果情况发生变化,立遗嘱人认为原来所立的遗嘱不合自己的意愿时,可否变更呢?回答是肯定的。立遗嘱人可以在生前的任何时候撤销或者变更所立的遗嘱,或者另立新的遗嘱,不过,应当尽可能是通知原来的见证人,代书人,宣布原来的遗嘱作废。如果原来的遗嘱是公证遗嘱,应当通知原公证机关将原公证遗嘱注销。如果立遗嘱人立了几份相同的遗嘱,以最后立的遗嘱为准。...
录音遗嘱的效力取决于见证人 一、案情回放
原告刘甲诉称,被继承人贺某是我和三被告的母亲,贺某生前由我和被告刘乙轮流赡养,每家四个月,后其于2007年12月30日去世。 贺某去世前,其所在的大兴区黄村镇某村实行农民土地承包政策三十年不变,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贺某于2005年1月1日与该村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并拥有确权确利土地1.2亩,其去世后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的收益。 2008年春...
遗嘱怎样有效 遗嘱继承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我国法律在赋予公民用遗嘱处分自己财产权利的同时,也对行使这种处分权作了必要的限制:“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
自书遗嘱如何公证
法律咨询:
配偶去世,留有一份自书遗嘱阐明所有财产只由我和孩子继承,其他人无继承权;我们夫妇共有的房产是以他的名义作的房产证,现要作一份遗产公证以便更改房主姓名,公证处以不知遗书是否为他本人所写为由,不给予作公证,说是除非有法院的笔迹鉴定;但法院以没有财产纠纷为由不给鉴定。请问我该如何处理?自书遗嘱如何公证?
律师解答:
我国公民可以依据《继承法》的规定自书遗嘱,自书...
自书遗嘱的情况下,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写清楚自己要交代的问题,一般还是可以的。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首先要写明立遗嘱人的个人情况,比如姓名、性别、年龄等,按照身份证上的写就可以了,最好写上身份证号码。
第二,要写明立遗嘱人财产的情况,比如房屋的坐落、房产证号,动产的地点等等。
第三,要写明继承人的情况以及继承人和立遗嘱人的关系。
第四,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比如:自书遗嘱要...
遗嘱订立系兼具人身、财产属性的重大民事行为,其行为具有较一般民事行为更为严格的法定性、仪式性,因此,对于欠缺法定形式的遗嘱,不能以适用于一般民事行为的意思解释规则进行修正。
现实中,请他人代写遗嘱很常见,然而在具体审判中,代写遗嘱最容易受到质疑。据了解,代书遗嘱形式上需要立遗嘱人、代书人及见证人共同签字,进入诉讼后对方当事人还经常会对代书人、见证人是否有利害关系提出异议。特别提醒的是,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