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4月19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对方不让见孩子怎么办?
  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视权,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未果,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目前,已有强制执行的案例在我站案例大全中。但注意的是,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
离婚后探视权的父母大战
  “离婚了,别再来找我”,这一句夫妻离婚后的告别对白,在孩子那里却转换成了“父母离婚了,谁能来看望我?”发自孩子内心的爱的渴望令人心酸。近年来,由探视权执行难引发的纠纷呈上升趋势,严重影响和损害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亟待引起关注。 日前,在福建泉州召开的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座谈会上,如何确保离婚后探视权的行使,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成为热议的焦点话题。 探视权争夺大战屡...
离婚后探望权的强制执行
  我国《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现实生活中,人民法院关于探望权的裁判生效以后,在执行过程中往往由于受到当事人及相关人等的无故拒绝或者故意阻挠。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解释(一)》第32条特别强调,《婚姻法》第48条规定的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
探望权行使的时间方式能否通过诉讼实现
  【案情简介】:   黄某与唐某于2001年2月2日登记结婚,次年生一子黄林林。2007年10月,黄某诉讼离婚,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一、原、被告离婚;二、婚生子黄林林随被告唐某生活,原告黄某探望黄林林时被告唐某给予方便。调解书生效后,黄某探望黄林林时遭唐某多次阻拦,黄某遂于2008年1月再次诉至法院,要求明确其行使探望权的具体方式及时间。   【意见分歧】   本案在处理过程中有三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该...
放弃子女探望权的协议无效
  本文介绍放弃子女探望权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双方是无权协议放弃探望权内容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为了子女的利益,在代理子女的民事活动时应遵循不得损害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另一方面,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对对方实现和履行对子女的抚育权利义务行为负有协助义务。   探望权的法律分析   父母子女间的血缘关系,不因父母的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义务,双方婚生子女随一方生活...
探望权
一、探望权的概念 夫妻双方离婚后,不与子女生活的父或母,按照规定的要求看望不与自己生活在一起的子女的权利。 二、立法目的 原没有规定探望权,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离婚之后的夫妻,因双方关系恶化,抚养子女一方就以不准另一方探望子女作为惩罚对方的手段。事实上,这种做法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了防止此类事情的发生,新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了探望制度。该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
探望儿子遭拒绝 状告前夫违约定
今年2月18日,凌某与丈夫徐某协议离婚,约定儿子随父亲徐某共同生活,母亲凌某随时随地有探视权利,且每个月可以把儿子领回去居住6天。但凌某依约定去徐某处领儿子时,却遭到了徐某的拒绝。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及具体探望的方式时间的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符合《》的规定,被告拒绝原告行使探望权既违背了双方的约定,也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也谈探望权纠纷案件执行难的几点对策
  是人类文明的体现,对子女身心健康和亲情的感受以及平衡发展均有利,它不仅是父母的权利,更是子女的权利,一方配偶阻碍原配偶对子女的探望,其实是限制子女享有亲权的权利。解决探望权执行难的问题,一方面要完善立法,加大普法力度;另一方面要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摸索和积累经验,探索一些新的解决问题的途径。   对策之一,如果父母双方矛盾激烈,难以相互配合,可以考虑探望权受阻情况下由未成年子女就读的幼儿园或学校...
江汉法院适用新婚姻法解决子女探视纠纷
本报讯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法院首次适用新审理了一起离婚案,双方当事人离婚后的子女探视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5月9日,一对青年夫妻到江汉区法院起诉离婚,双方对离婚、和孩子抚养方面无异议,但在对5岁儿子的探视问题上发生了争议。男方同意儿子归女方抚养,但条件是他可随时探视,女方则以随时探视会影响孩子学习为由表示拒绝。 办理此案的法官根据新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调解。一方面强调婚后,不...
探望权:离婚夫妻不能回避的话题
  时下,关于探视孩子的问题往往是离异夫妻争执最多的,逃离围城的男男女女们不得不时常处于“是冤家还要聚头”的尴尬。,是指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定期或不定期看望未成年子女或与子女相处的权利。法律对于探望权的规定,可以指导人们在处理复杂、尖锐的时充分体现亲情,客观上给当事人带来情感上的满足和精神上的愉悦。   探望权:应依协议或判决执行   案例一:2004年6月,张芬与马某离婚...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