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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能否放弃及探望权性质
  近日,笔者在参与审理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件中,发现一个事实是,原告与被告原系夫妻,一年前在外地法院调解离婚,在调解中,原告自愿放弃对婚生男孩的探望权。这一内容为民事调解书所载明。   这就产生一个问题:作为离婚的父母一方,能否自愿放弃对未直接抚养的婚生子女的探望权?   探望权能否放弃直接涉及到探望权的性质问题。   也就是说,探望权是一种权利?还是一种义务?或者是权利和义务的结合体?具体而言,如果探...
探讨探望权的主体范围
  探望权,亦称探视权或全面交往权,主要是指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享有对该未成年子女进行看望并与之保持直接联系及交往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依此规定,我国探望权权利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   从对子女抚养层面而言,探望权与直接抚养权相对应。夫妻离婚后,若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直接抚养方成为...
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如何约定和处理
  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如何约定和处理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带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我们婚姻律师在为当事人起草离婚协议时,对于探视权往往这样书写:   双方婚...
不让前妻探望儿子 一男子被法院拘留
据了解,何某与前妻林女士于2004年2月份协议离婚。离婚时儿子年仅7周岁,当时双方约定,孩子由父亲何某抚养,但是,林女士有权探望。但离婚后,林女士很快就到上海工作。林女士曾向法院申请,希望寒暑假接儿子到上海共住,这一请求得到了法庭的支持。 法官说,探视权是和相对的一种权利。父母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依法享有探视权,这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不得剥夺。何某妨碍林女士探望儿子...
上海:探望权执行不再尴尬
实现以孩子利益至上 原告王某与被告施某原系夫妻,1992年7月生下儿子。2004年12月1日,双方在静安区法院调解离婚。该院(2004)静民一(民)初字第4451号民事调解书确定孩子随施某共同生活,原告王某按月支付抚育费人民币300元。诉讼中,原告王某称,今年1月起被告拒绝其探望儿子。现请求法院依法判定被告每月允许原告探望儿子四次,具体时间和方式为每星期五下午至星期日晚上由原告到被告家中接送孩子。而被告施某则称,...
双方可否协议放弃子女探望权
不可以 根据《》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既是权利又是义务,不能由离婚双方自行处分,父母离婚后,子女无论由哪一方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是处理父母与子女关系和纠纷的基本原则。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这种权利是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是法律规定的权利,离婚双方是无权协议放弃的。 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如果...
浅析探望权的法律问题
【摘要】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健全,探望权制度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但是探望权制度是我国新修订的《》根据我国社会生活实际增加的一项新制度。对这一制度的理解和运用还存在很多问题,希望通过本文对这一制度的粗浅探讨,能够使人民对探望权制度的有关法律问题有一定的理解和认识。【关键词】探望权 探望权的行使 探望权的性质 探望权中止与恢复 强制执行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
离婚后一方的探望权被中止后的恢复
探望权的中止,仅是暂时停止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探望子女的权利,并非完全剥夺、消灭探望权。因此,中止探望的情形消灭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对于探望权的恢复,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恢复探望权的条件。恢复探望权的前提条件是中止探望权的事由也就是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完全消失。   2?恢复探望权的程序。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值得注意的是,被...
离婚丈夫“剥夺”妻子探视权
离婚丈夫“剥夺”妻子探视权    张女士,婚姻因为丈夫的出轨而终止。离婚时,丈夫强烈要求抚养   儿子,张女士为了寻求解脱,没有与丈夫争。离婚后,张女士搬出了原   来的家,本来以为生活会恢复平静,没想到,因为探望儿子的问题,张女   士不得不经常与前夫“斗争”。    每次张女士要看望孩子,前夫总是用诸多的借口来回绝。张女士   上门,他也不肯开门给她进屋看孩子。为了防止张女士在孩子上学、放   学...
什么是探视权,离婚时如何对探视权进行约定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依法享有的探视子女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探视子女,若危及子女身心健康的,经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终止探视权。”   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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