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外诉讼离婚
(一)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的规定,现将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归纳如下: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
3.中国公民一方居...
一、涉外诉讼离婚
(一)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的规定,现将我国关于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归纳如下: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
1、我国一般原则。 有关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一般原则的例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
诉讼中子女归谁抚养问题如何处理 涉外中子女归谁抚养问题如何处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87年6月11日(87)浙法民他字19号请示报告收悉。 关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加拿大籍华人姜伟明与中国公民陈科离婚一案有关子女归谁抚养的问题,经研究,我们认为,对该案审理中涉及的外籍华人离婚后的问题,应适用我国法律,按照我国有关规定的精神,从切实保护子女权益,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出发,结合双方的具体情...
问:我爱人在国外生活已快3年了,一直未回国。目前,她已同意与我离婚。这种情况,我该咋办?
答:民政部门受理的是协议离婚。上述情况应通过法院来解决。 当事人可在基层法院提起诉讼,并公告与女方离婚,在女方缺席的情况下,法院可判双方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我国法院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也具有管辖权: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
如果婚姻已达到无可挽救的程度,可向法庭申请离婚。具备以下条件的离婚案,香港法院才予受理:一、提出离婚申请时当事人双方均住在香港,或被告定居于香港;二、女方提出及申请离婚时,必须住在香港,并已在港定居3年;三、妻子被遗弃或丈夫被递解出境,而丈夫在此前定居于香港;四、在香港注册结婚的人士申请的离婚案件。而申请人必须提出以下任何一项的事实去证明婚姻已破裂:一,配偶与他人通奸,使申请人不能继续容忍与对方...
最高人民法院对我国留学生夫妻双方要求离婚如何办理的通知
1985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 ×××、×××: 你们双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一事的来信收悉。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如果你们双方对离婚及、等问题没有任何争议,可以回国向原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对以上问题存有争议,则需回国向原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提起。你们双方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国,可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并向国内原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香港法院的离婚判决是否承认问题的复函
1974年5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74)沪高法民字第293号请示收悉。我们认为,关于钱行仪与吴章明离婚一案,应由你市有关法院根据我国法律另行判决,香港法院判决不予承认。
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港澳判决离婚案件执行的请示报告 (74)沪高法民字第293号 最高人民法院: 最近,我们在处理港澳婚姻案件中,发现有个别在香港的一方向...
一、涉外亲子关系的法律冲突亲子关系,也就是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血缘或收养等法律事实而产生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人身和财产关系。
二、父母与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则
婚生子女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所生子女以及在婚姻存续期间怀孕而在婚姻解除后所生子女。关于父母与婚生子女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则主要包括两个部分:
(一)确定婚生子女的准据法
1、适用生父属人法
2、适用父母属人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