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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同内地居民在内地如何离婚?
  一、港澳居民同内地居民在内地诉讼离婚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同内地居民一方要求离婚或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可以向内地公民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内地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夫妻双方都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如他们原先系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现因特殊原因可以要求在内地办理离婚登记或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所在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受理涉港澳居民离婚案件的人...
英国离婚在线公司推销离婚服务
  英国一公司标榜廉价服务,在电视和网络上广而告之   第一则有关廉价离婚服务的广告将现身英国荧屏。英国“离婚在线”公司打算在电视上投放广告,向顾客推销离婚服务。   广告在YouTube投放   英国《每日邮报》22日报道,这则电视广告显示,一对离婚夫妇中间站着一名律师,但是当他们发现收费更低廉的网络离婚服务后,这名律师被橡皮擦从画面上抹去。这则广告视频现已出现在You Tube网站上,预计于本月末在...
涉外婚姻婚姻商务成咨询热点
  自四川省外办开通面对公众的咨询服务后,每天接到的公众热线咨询电话多达上百个。昨天是四川省外事办公室建立的第一个“公众涉外事务咨询接待日”,咨询室内人头攒动,前来咨询出国(境)和婚姻等方面问题的市民络绎不绝。   出国务工有两种途径   第一位咨询的是来自成都理工大学电子专业的大四学生李波。即将毕业的他准备前往国外就业,但是他却不知道哪些涉外商务中介机构具备相关资格。省外办外国机构服...
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   1998年9月17日,我院以法[1998]86号通知印发了《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几个问题的意见》,现根据新的情况,对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的有关问题重新作如下规定:   一、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人民法院不应以其未在国内缔结而拒绝受理;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在其缺席情...
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
案件的管辖  1、我国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我国的特殊原则。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内结婚后,定...
涉外离婚案件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材料
答:原告: 1. 身份证明 2. 3. 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 在华居留证明 5. 民事起诉书 6. 授权委托书 7. 书面意见 8. 相关证据材料 以上4、5、6项文件:如原告不能到庭,应经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直接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以上材料为外文时,须附准确无误的中文译文。 被告: 1. 身份证明 2. 结婚证 3. 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
对于涉外离婚如何向被告方送达诉讼书?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可采用以下方式: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
涉外离婚管辖案例
上海频道5月28日消息:外国人诉在外国结婚的案子,我国法院也能审理?上海静安法院就认为:基于我国现行的法律,国内法院享有司法管辖权。该院昨天就审结了这样一起特殊的离婚案:判决在美国夏威夷办理手续的赴日中国公民桂先生与日本籍女子山下优子离婚。这也是本市判决的首起外国人诉在外国结婚的离婚案。 山下优子诉称,她原姓周,与桂先生系的夫妻,两人在1989年10月协议离婚后,双方又各自有过多次婚姻。2001...
涉外婚姻财产如何分割
 以案说法 登记结婚但未共同生活涉外婚姻财产如何分割   【基本案情】   一中国女子和一外籍男子于2004年6月在中国领取了,但未举行结婚仪式,也未共同生活,后外籍男子在中国起诉要求离婚。在诉讼过程中,女方首先表示不同意离婚,同时提出,既然两人已领取了结婚证,在法律意义上就是合法夫妻。如果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就应该对其夫妻双方的财产进行分割。女方认为他们应当进行分割的财产有两部分:一为夫妻双方自婚姻登...
外国人之间、外国人与我国公民之间如何在我国
外国人之间、外国人与中国公民之间在中国境办理离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不论双方是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律按诉讼程序办理。按照此项规定,离婚当事人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   2)按照《民法通则》第147条“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的规定,由我国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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