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提请离婚时,必须能够提供适当的证据证明对方配偶存在过错,从而才可获取法庭离婚判决。目前,美国仍有35个州许可过错离婚,一般情况下,可以作为离婚理由的过错为通奸、残酷、遗弃配偶、被监禁、性无能以及无法治愈的精神疾病等。
法国是依当事人的国籍作离婚管辖依据的国家。
《法国民法典》:
第十四条规定:"外国人在法国与法国人成立契约者,纵然不在法国居住,法院亦得传唤,使之履行义务。即外国人在外国与法国人订立契约,而负有义务,法国法院仍得管辖其诉讼。"
第十五条规定:"法国人在外国与外国人订约而负有义务者,法国法院得受理其诉讼。"
法国法院以上述规定解释为只要离婚当事人中有一方为法国人...
无过错离婚是指要求离婚的一方配偶无需证明对方配偶存有过错,而只需简单说明夫妻双方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便可获取法庭的离婚判决。1969年,美国加州(California)成为美国(乃至西方世界)第一个适用无过错离婚的州,在此之前,获取离婚的唯一方式是证明对方配偶存有过错或因对方配偶的不当行为而导致婚姻完全破裂。一般情况下,准予无过错离婚的理由通常为:无法相处(Incompatibility)、无法协调的差异(Irreconcilable Dif...
香港律政司长黄仁龙11日表示,已就有关问题与最高人民法院初步讨论,以保障离婚双方及子女的利益。
律师邓达明指出,内地香港跨境婚姻约自2000年起急增,现时他处理的离婚个案中,就有近70%是两地婚姻。
黄仁龙也指出,由2006年起,在香港注册的婚姻中,每年约有30%夫妇其中一方来自内地,但目前并无法例让香港承认或执行内地的离婚命令,故关注这类案件中双方及子女的福利保障。他指,律政司现正检讨,也曾与最高...
在德国,离婚后的扶养制度不仅有利于防止离婚自由权的滥用,也有利于保护需要扶养方的利益。 德国《民法典》第四编第一章第七节对“离婚配偶的扶养”作了详细规定。
离婚配偶扶养的原则
根据1957年6月18日实施的《男女平等权利法》,妇女与男子一样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因而离婚后,原则上当事人都应当自立,只有在一定的情况下无法实现自立的,才能请求另一方扶养。所以民法典第1569条规定:“配偶...
被质疑的离婚赡养制度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大多数州开始实施离婚赡养法律之际,正是美国离婚率高涨、女性收入远远不如男性的时候。因此,加利福尼亚和马萨诸塞这些州,都规定赡养费应该终身支付。美国各州的赡养法律目的是帮助那些离婚后没有工作或收入较少的一方。很多州允许接受赡养费的一方可终身享有该权利,除非对方或去世。支持者认为,这些钱是用以补偿为家庭而牺牲了事业的一方,特别是中低收入的女性。反对者则一直呼吁...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问:我想带11岁的女儿去欧洲旅游,因为女儿是未成年人,使馆在办理签证时要求她的父亲发表声明,表示同意我带女儿出去,并且要对声明书进行公证。在此我有两个问题想问一下:一是我和孩子的父亲已经离婚了,这种情况还需要征得她父亲的同意吗?二是如果需要办理公证的话,该怎么办?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人,监护人应当...
按照抵触规则所应适用的实体法。现代各国采用的离婚准据法大别为4种。 适用夫妻共同本国法 如夫妻无共同国籍,适用其共同住所地法,如无共同住所地,适用法院地法。波兰1965年11月12日《关于国际私法的法律》第18条对此有明文规定,法国判例也采用这个准据法。在夫妻无共同国籍时,捷克斯洛伐克、民主德国和阿尔巴尼亚径直适用法院地法,希腊则适用起诉时夫的本国法。 总之,欧洲大陆国家处理涉外离婚的一个重要倾...
(1)在国外留学的夫妻,回国向人民法院提起的,人民法院适用中国法律处理。
(2)在这种离婚诉讼中,一方对国外的财产主张权利的,应负举证责任,对其主张有责任向人民法院提供有关证据。人民法院需要查证时,两国之间有司法协助协议的,人民法院可按协议的规定,委托外国法院代为查证。
(3)父母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亲或母亲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子女由谁抚养,可由父母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
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同意离婚的,还要出具公证后的对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扶养等的书面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