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被房贷新政“误伤”,打算的阿芳不得不选择“缓婚”。谁知,躲过了首付和利率的压力,却扯出财产归属新烦恼。昨天,阿芳向记者述说了困扰。
3年前,广州人阿芳(化名)按揭贷款买了一房一厅的单身公寓,现在已经拿到房产证。和阿俊(化名)拍拖后,两人考虑要结婚小房子肯定不够用,就想趁房价松动买一套大的。
今年年初,两人便开始看房,双方父母也帮他们找过“大师”算好了结婚...
婚后父母购买的房子离婚后房产的划分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分享几种常见情况下房产的分割方法:
一、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天下父母都盼着儿女婚姻生活能幸福美满,所以在结婚后把自己出资买的房子写上另一方的名字也是很常见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后房产怎么划分呢?是不是房屋产权都归对方所有呢?且听小编为您详解。
在现实情况中,这...
离婚房产分割过程中涉及的费用比较复杂,离婚房产分割过程中费用的产生主要来自于房产归属的一方有可能需要对未得房的一方给出一定的补偿。有如下几种情况:
1、如果婚前购房,产权属于出资一方,离婚时房产属于出资方,但需要对配偶就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作出补偿;
2、如果婚后出资购买房产,一方按揭购买,产权属于首付出资方,一旦离婚房产属于共同财产,首付相当于夫妻共同债券,出资方配偶对出资方需要进行...
1、对自建或购买本集体的小产权房法院会做出使用权裁定
案件索引:
江西省全南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全民一初字第91号
案情简介:
原告钟某与被告郭某于2007年经人介绍相识,2008年1月28日在全南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原告在广东务工,被告在全南务工,夫妻感情一般,2009年1月4日生育一个男孩钟某某。之后,原、被告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另,2006年,原告在全南县城车站西路...
在我国,现行法律对商品房按揭的法律定性尚无明确的规定。在实践中的普遍做法是,购房人将其与房产商的房屋买卖合同项下的权益抵押给银行,银行贷款给购房人并以购房人名义将款项交由房产商以支付房屋价款,若购房人到期不能还本付息,则按揭银行有权将按揭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或由房产商将该房屋回购,并以回购款偿付银行本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7条规定:“以依法获准尚未建...
房贷还没还清,万一离婚该怎么分割?
有网友问,朋友和老公双方的共有房产有抵押贷款,而且还没有还清,现在想起诉离婚,但双方都没有足够的钱补偿另一方,那么房产怎么分?会被法院拍卖吗?不想拍卖怎样尽可能分到更多钱?
在离婚纠纷中,分割房产的处置方式一般有三种:
1、归边处理。即房子归一方,由获得房子一方补偿另一方。
2、如果双方都要房子,可以采用竞价方式,价高者得。
3、如果双方都不...
1、什么是知识产权的收益?
顾名思义,知识产权的收益就是因知识产权给产权人带来的价值。知识产权属于无形资产,因在其未投入市场时,无法衡量其价值。比如有的某作家创作的作品,在未对市场公开时,对他自己来说可能是无价的,但对别人没有任何价值;对市场公开后,会因为客户的评价,市场的波动等原因而产生相应的价格。就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言,同样无法对价值不确定的东西进行分割。所以,要对知识产权而获...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
1、协商处理的原则。依《婚姻法》第三...
目前,我国对农村房地产权和城市房地产权实行二元制的管理体制。即农村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对其房屋下的土地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国家对农村房屋至今未建立起登记制度。那么农村房屋离婚怎么分?
一、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
对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 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