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婚姻法》规定,解除婚姻关系只有诉讼解除和协商解除,前者需要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了,才算离婚。后者,则需要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才算离婚。以声明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更多是一种观点表达与意思宣示,类似古代休妻方式。所以,王宝强与马蓉的婚姻关系尚处于合法存续状态,他俩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并不会因为王宝强的这则声明而当然解除。
目前宝宝已经向法院提...
我镇居民张某老夫妇及其两个子女共同共有两处房地产,但只有其中一间取得了权利证书。鉴于张某及其中一个儿子已相继去世,婆媳之间就继承分割房地产引起诉讼。法院于2007年审理后认为未具备分家析产的条件,故仅判决处理已取得权利证书的那间房产继承权归属。但由于另一处未取得权利证书房地产长期由媳妇、孙女二人居住,且属危房,亟需重建,以致婆媳之间再就分割房屋事宜的纠纷,一直未能解决。
年初,小榄镇司法所在...
曹女士:我和丈夫结婚十几年了,丈夫在外面有一个小三,由于小三的出现,导致我和丈夫感情破裂。现在丈夫要和我离婚,我也同意了,但是我心有不甘,离婚时能否向“第三者”索要婚姻损害赔偿?
付律师:离婚时,你不能向第三者提起婚姻损害赔偿,但是可以在诉讼中向你的丈夫提出婚姻损害赔偿。
案情
被告鄢某1990年12月1日参军入伍,系边防支队干部。1997年11月11日,原告高某与鄢某登记结婚,2000年1月14日生育一子鄢某某。2012年8月6日,原、被告离婚,离婚协议约定:1.儿子鄢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1200元至鄢某某高中毕业;2.住房归被告所有,儿子鄢某某对房产享有唯一合法继承权,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房产价款人民币25万元;3.双方无其他债权债务。
离婚后,被告鄢某于2013年12月1日从边...
【案由】分家析产纠纷案
【关键字】分家析产 共同共有
【案情简介】
原告:龚某某、黄乙、黄丙被告:黄甲
原告龚某某、黄乙、黄丙诉称,原告龚某某与被告黄甲原系夫妻关系,共生育黄乙、黄丙两个女儿。2001年6月26日经申请,建造了南面两幢三层楼每间占地面积约为37平方米,同时在北面建造了两幢三层楼,其中西首的一幢占地面积约为16平方米;东首的一间占地面积约为8平方米作为卫生间用。上述房屋被登记在上海市房地产权证上[...
大龄男青年张强(化名)与大龄女青年谢丽(化名)领证,随后,谢丽生下一名男孩。因婚后生活不和谐,两人于2013年调解离婚,达成了儿子由谢丽抚养,张强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探视权的协议。
离婚后,张强认为自己的探视权没有得到充分享有,便于今年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但事实的真相是,儿子并非张强亲生。感觉6年的父爱错给,张强一纸诉状将谢丽告上公堂。谢丽承认,孩子是结婚后与网友一夜情所怀,但自己也是今年上半年才...
第一种情况: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所得的财产或赠与,第二种情况中第三条除外;
(五)其他情况归共有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所有共同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二种情况:夫妻一方的财产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会被视为夫妻单方的财产:
(一)单方的婚前财产;
(...
1、离婚一方隐藏财产怎么办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离婚时发现对方隐匿财产的,有证据证明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对方隐藏财产的证据,法...
荷女士的丈夫丁某是一家公司的销售人员,常年在外地工作。荷女士为了照顾孩子不得不辞去工作,赋闲在家。夫妻俩长期两地分居,感情出现了裂痕,经过商议,两人决定离婚。由于荷女士因照顾孩子没有工作,所以没有经济来源,荷女士想问,她可以要求丁某给付经济补偿吗?
内蒙古盛乐律师事务所律师杜海滨:
荷女士可以要求给付经济补偿。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中为家庭多承担责任、多履行...
1、股权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股权所代表的财产利益,即股权收益包括公司分配之利润、清算后的剩余财产、转让或股权回购而获得的对价等。股权收益可能是已为股东实际取得的分红,或已经明确可以为股东取得的分红(已作出分红决议待实施)。
(1)婚前双方共同投资获得的股权
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即形成一种合作关系,每人各拿出一部分财产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或因买卖共同取得股权,并且在双方结婚后该股权仍然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