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首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和好的,应达成和好协议;双方同意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应调解离婚;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或者不准离婚。因为婚姻关系不可能是千篇一律的,每个家庭都有不同的情况。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下列类型的离婚案件,可分别情况做不同处理:
(一)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如果结婚多年,生有子女,夫妻间已建立...
导读:一些年轻人同居并愿意结婚,但是同居关系并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双方一旦分手,即将引起同居财产争端。为避免事后争端,一些年轻人想出一招:签订同居协议,主要是对同居期间的财产情况和归属做一明确,并约定解除同居关系的条件,以及一方提出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另一方的财产补偿。这样的同居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它存在哪些风险呢?律师针对读者的咨询,进行了专业分析!
网友咨询:
我和男友同居已经四年时间了。...
王先生03年向张女士借款15万元,04年2月两人结婚。06年3月王先生向张女士出具了借条,承诺06年12月31日前还清。期间王先生陆续还了一部分钱给张女士。08年10月,两人离婚,但此时王先生还差5万余元没有还清。张女士将王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还清借款,并支付4000元的利息。近日,丰台法院判决王先生还清余款,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
张女士称她于2003年借给王先生15万元,王先生于2006年3月31日向她书写借条,承诺于...
最高法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解释三》),近些年的婚姻热门话题——房产、孩子、外遇等全部涉及。
婚前买房可能属个人
离婚时最难以分割的财产就是房产。自己辛辛苦苦交首付、还房贷,离婚后,另一方可以分走一半。据有关部门统计,房产归属是“恐婚族”最大担忧,法院调研也发现,房产分割往往是离婚案件判而难了的死结。
《解释三》对此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
在实际案例中,判断是否准予离婚,应当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标准。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有过错方提出离婚而无过错方不同意的,这样的名存实亡的婚姻即便是强制维持下去,也没有任何意义,对夫妻双方都将痛苦不堪。这样不但违背了“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的原则,也不利于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有过错方往往会迁怒于无过错方,为了摆脱婚姻关系,变本加厉地摧残和迫害无过错方,使其受到更...
婚前财产证明是指在结婚前对夫妻双方各自所有的财产进行公证。经过婚前财产证明后,离婚的时候财产分割时,就按照婚前财产证明中各自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不再实行平分原则。
□◆婚前财产证明办理手续
婚前财产证明可以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办理手续之前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以下几种: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δ拿到...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日益频繁,人们居住场所的变动性加大,经常居住地无法用法律进行判断,导致离婚案件对方当事人因失踪或下落不明或者其他原因不应诉、不出庭的诉讼日益增多,法院公告送达法律文书、以缺席判决方式审理此类案件的做法也越来越常见。法院对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离婚案件予以受理并以缺席判决方式进行审理,主要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
律师指出,结婚前,男女双方可以依法到公证机关对各自的财产、债务的范Χ、权利归属问题进行公证,经过公证的财产约定将会得到法律直接认可。财产是否要公证还是要看夫妻或恋人的态度,纯属自愿,法律上û有强迫之意。
但是目前,很多恋人对是否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持怀疑甚至否定的态度,认为它不但会影响双方感情,同时也是对自己δ来婚姻生活û有把握的表现。其实不然,如何认定婚前财产的范Χ...
在审判实践中,经常会遇到离婚双方诉讼中一方为精神病人患者的情形。而现行的法律对精神病人的特定规定又不多,如果按照一般情形进行判决就容易导致精神病人离婚后生活无法保障的境地。笔者就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对精神病人婚后生活予以法律关怀的对策。
1、更新审判意识,树立利益平衡的心灵法则,重视对精神病人的关怀。正确的审判意识是公平正义审判实践的先导,体现在对精神病人的关怀上就是要树立利益平衡的...
如果您以为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只是δ婚夫妻,那可就错了。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因此称作“婚前财产协议公证”。δ婚夫妻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财产问题。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项公证,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才能顺利办理。
办理公证的当事人要事先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及与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