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6月22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离婚后对方伪造债务咋办?
董某平日只知道勤劳持家,抚养孩子,对家庭经济状况从不过问,家里有无存款和债务,她一概不知。两人办理时,经双方确认价值2.1万元,同时,胡某又提出有2万元的债务并出示了证据,对此,董某只好默认。最终,法院依据胡某所提供的证据,确认他们有共同的债务2万元。 今年的一天,“债权人”在酒桌上无意间泄漏了当年被胡某授意出示假债权证据的机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董某决定为自己讨回公道。然而,此案已...
一方因交通肇事所欠下的侵权之债属一方债务抑
  [案例]   小庆和妻子小李婚后添置一辆货车跑运输,收入用于家庭生活。2009年2月13日小庆外出营运时发生交通事故,需赔偿对方人民币十余万元。2009年8月21日小李诉至法院要求与小庆离婚,双方对解除没有异议,但对小庆交通事故所欠下的十余万元属小庆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存在分歧。小李认为,这十余万元钱是小庆因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是他违反交通规则过失酿成事故所产生的,应由其自己负责,所以这笔债务应属小庆的...
离婚当挡箭牌还是难逃债务
离婚当“挡箭牌”还是难逃债务   ■实习生吕晓琳本报 化冰   本报讯有一对夫妻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男方称所有财产都归女方。原来在离婚前,男方从朋友处借款20万元,欠款到期,债权人要求还款,男方表示无钱,女方表示已经离婚,没有义务还款。债权人百般无奈的情况下,聘请辽宁事达律师事务所刘刚、王伟律师代为进行诉讼,将二人告上法庭。律师认为,债务人涉嫌“假离婚真逃债”,最终法院判决夫妻...
为逃债与妻离婚转财产 危害债权人利益协议内容
 2007年11月,盛先生被尹先生饲养的大型犬扑倒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右股骨骨折,住院治疗一个多月。双方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协议,约定由尹先生分五次共赔偿盛先生15万元。然而,此后尹先生一直没有主动履行调解协议书。   今年4月,盛先生向法院申请执行,却得知尹先生去年11月与妻子协议离婚,协议约定所有财产归张女士拥有。盛先生将尹先生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该条协议内容。   法庭审理后查明,尹先生于去年11月16日...
夫妻间欠条是否有效?
新郑市高某与王某夫妻俩经常因为家庭琐事争吵不休,之后,王某与单位刘某发生了婚外情。为此,王某向丈夫提出离婚,高某发现妻子婚外情后,要求妻子赔偿其名誉损失费,才同意与她离婚。王某因急于离婚向丈夫打了1万元的欠条作为名誉补偿费。2005年6月,王某与高某在离婚时通过书面协议对双方经济来往进行了约定,高某主动放弃这笔债权。半年后,高某反悔又拿着前妻打的1万元欠条起诉到法院。  新郑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
法院判决40万为债务 离婚时新添巨债怎么分担
“平空”多了40万债务 张某与金某均为离异人士,双方都没有子女,2000年,两人通过南京某婚介所相识,相处很长一段时间后,便于2002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处房产。可过后不久,两人就因性格不合产生矛盾,最后导致感情破裂。金某于2005年3月向南京白下区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分割婚后共同所购房产。问题此时出现了,张某表示,他同意离婚,也同意分割婚后所购共同房产,但当初自己拿出的40...
如何认定离婚夫妻债务分割?
如何认定离婚分割?  丈夫甲某和妻子乙某因感情不和诉讼离婚,经法院调解,对共同财产和债务进行分割,其中数额较大的一笔银行贷款由甲负责偿还。但此后甲并未如期履行偿还银行贷款义务,银行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将甲、乙一并列为被告,要求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乙某不服,认为法院的调解书已判决银行贷款由甲偿还,自己没有还款义务。  本案中乙是否有偿还该银行贷款义务呢?  【争议】本案的焦点是夫妻离婚后,经过法院...
以个人名义借钱也属夫妻共同债务
  夏先生辩称,李女士借钱一事他根本不知道。现在左女士患病,不会说话,他也无法核实事实,因此不同意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东城法院经审理,确认夏先生对于其前妻李女士所欠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承办此案的法官屠育说,债权人就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左女士在其与夏先生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曾以其个人名义向原告李先生借款,但左女士与李先生并未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
离婚后为逃避补偿制造债务 恶意串通应自己偿还
刘大伟与宋燕原系夫妻,根据法院的生效判决,两人于2007年9月解除。原告连军义诉称,在两被告离婚前,刘大伟曾向其借款10万元,现要求二人共同偿还债务,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刘大伟辩称,借款属实,同意还款,但上述款项属于其和宋燕婚姻存续期间产生,且用于工作调动等家庭开支,应由原夫妻双方共同还款。而被告宋燕辩称其与刘大伟离婚后,法院判令刘大伟向其补偿的20万元刘大伟不愿补偿才提出两人还有共同债务,故宋燕...
丈夫瞒着妻子参与传销 所负2万债务独自偿还
丈夫瞒着妻子,以打工为名外出搞传销经营活动,结果背上债务2万元。离婚时为该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各执一词。近日,江西省万年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案件。 原告吴某与被告李某于2003年3月登记结婚。2005年6月,吴某经人介绍,瞒着妻子以外出打工为名到广西某城市参与传销经营活动。活动期间,吴某向王某借款2万元,此款一直未还。吴某也没有将借钱之事告诉妻子。 2007年4月,因夫妻感情不和...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