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2月31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离婚时经济适用房怎样分割?离婚时归谁?
  导读:随着国家政策的出台,经济适用房离婚怎么分割不仅是社会的热点,也成为司法的难点。离婚时经济适用房怎样分割,在司法界引起了不少争议,经济适用房分割问题究竟该如何解决呢?什么是经济适用房?离婚时经济适用房怎样分割?离婚时归谁?   一、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之所以解释什么是经济适用房是想让读者明白,您目前产生争议的房子是不是经济适用房,如果是,请继续读下去,我将为您解答离婚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的...
同居十年欲分手 女友持欠条索赔精神损失费
同居10年后双方分手,陈娟认为亏大了“分手可以,请支付精神损失费”。张坚迫于无奈写下欠条20万元。后却没有归还这笔“损失费”,终被同居女陈娟诉至法庭索款20万元。鉴 同居10年后双方分手,陈娟认为亏大了“分手可以,请支付精神损失费”。张坚迫于无奈写下欠条20万元。后却没有归还这笔“损失费”,终被同居女陈娟诉至法庭索款20万元。鉴于陈娟虽持借条,却不能说明曾经交付该笔钱款的事实等原因,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于日...
个人房屋租金是否共同财产
  出租婚前房屋的租金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另外,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再婚离婚财产如何分?
  导读:两个离异的人经人介绍相识后,结婚了,但生活了一段时间之后发现两人还是合不来,于是再次离婚了,但有两套房产摆在面前,咋分呢?   案情介绍:   刘X与陈X于1999年1月结婚后,夫妻双方一直共同居住在陈X单位婚前分配给他的一套68平方米的住房内,该房产原属陈X单位所有,在2006年5月按国家政策进行了房改,向单位缴纳了房改购房款35000元,但由于涉及房改户较多,手续繁杂等原因,至今仍未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
“离婚补偿”与“离婚赔偿”的比较适用
修改后的《》确立了不少新的制度,使我国的婚姻家庭制度日臻完善,对于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进步,起到了 修改后的《》确立了不少新的制度,使我国的婚姻家庭制度日臻完善,对于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进步,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第40条确立的离婚补偿制度和第46条确立的过错损害赔偿制度,...
结婚时父母送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某女于2004年5月结婚。同年7 月,该女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价值90万元的商品房供该女和其丈夫居住,该女和丈夫未出分文。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时,该女的父母把他们自己的名字和该女的名子写入产证,而没有将该女丈夫的名字写入产证。婚后不久该女和丈夫打算离婚。可丈夫说,离婚可以,但这套房子的三分之一的产权算作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请问丈夫的观点是正确的吗? 本网律师认为:该丈夫的观点不正确。根据《婚姻...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所有的房屋由双方进行过改造的,离婚时如何处理?
  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离婚纠纷中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在离婚纠纷中,无过错方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这里的损害赔偿即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就物质损害赔偿而言,应当按照过错方对无过错 方造成的实际损害进行 在离婚纠纷中,无过错方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这里的损害赔偿即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就物质损害赔偿而言,应当按照过错方对无过错 方造成的实际损害进行赔偿。就精神损害而言,应当按照最好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司法解释...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法律依据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父母出资购房的分割
    父母在夫妻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屋,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父母在夫妻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屋,即使登记于自己子女个人名下,也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的除外。   离婚诉讼中,在分割婚后购买的房屋时,如果一方突然拿出向父母借款的字条,主张房屋是向父母借钱所购,而不是父母对双方的赠与,法院不会对字条的真实性审查,因为涉及到案外人的权利,对此应该另案处理。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