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9月04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许某夫妻离婚后财产纠纷
  上诉人(原审原告)简立业,男,1952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现在深圳市新洲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住深圳市福田区新洲祠堂村8l号70l房。   委托代理人庄嘉辉,广东嘉辉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谢湘林,广东嘉辉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助理。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许娟,女,1955年12月9日出生,汉族,无业,住深圳市福田区新洲祠堂村81号601房。   委托代理人王保林,广东深大地律师事务所律师。   ...
精神损害赔偿案例
精神损害赔偿案例 小强为离婚而在诉讼中承认自己与人同居,其妻当庭提出索赔。7月20日,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决准许双方离婚,小强赔偿4000元。 2004年9月,隆林各族 精神损害赔偿案例 小强为离婚而在诉讼中承认自己与人同居,其妻当庭提出索赔。7月20日,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决准许双方离婚,小强赔偿4000元。 2004年9月,隆林各族自治县居民小强和小艳登记结婚。婚后小艳经营一家服装店,小强受雇于一家运...
离婚时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离婚时,往往对于哪些是、哪些属于个人财产发生争议和分歧,这也往往成为不得不通过起诉离婚的原因之一。  我国规定,夫妻在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指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没有明示归一方所有的;(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对当前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审理情况的分析
 第一部分基本概况   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案件,另一类是经人民法院调解、判决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案件。根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司法统计,近年来沈阳地区一审法院受理的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虽然不多,但呈上升趋势,2002年新收案为24件,2003年新收案为39件,2004年新收案为79件,2005年新收案为91件。而经人民法院调解、判决离婚后的财产纠...
以配偶有过错起诉离婚且要求赔偿应注意什么 ?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
离婚后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能支持吗?
  案情简介:   李某与张某于1990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在共同生活中,双方性格不和,常因生活琐事吵架,导致两人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后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李某在法庭调查中就财产分配问题明确表示不需要法院处理共同财产、存款、有价证券、股票、债权债务及住房。2004年时,法院作出判决准许李某与张某离婚。判决后双方均没有提出上诉,后离婚判决生效。   2006时,李某又向法院起诉张某,要求分割夫妻关...
婚后变性的婚姻关系还存在吗
  婚后变性的婚姻关系还存在吗?存在,但可以解除。   【案情】   李某(男)从小就不喜欢和男孩子打闹,相反对女孩子爱好的跳绳、洋娃娃很感兴趣。达到法定婚龄的李某迫于家里要求其结婚的压力,经人介绍与隔壁村的秦某(女)相亲并结婚。李某婚后经常会偷穿妻子秦某的裙子、高跟鞋,李某与秦某也常常因此争吵。婚后第三年,李某突然离家出后,一年后回家的李某已经通过变性手术变性为女人。秦某欲解除与李某的婚姻关系,秦某...
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
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在什么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沪律网婚姻家庭律师: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在什么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沪律网婚姻家庭律师: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
界定夫妻共同财产
  界定   夫妻共同财产关系是的一项重要内容,新修订的对这一关系做了重要的补充和完善--明确规定了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方式,完善了原有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内容。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间的法定财产制又称补充财产制,是指夫妻在婚前或婚后没有对其选择适用的夫妻财产制进行约定或其约定无效时,依照法律规定所直接适用的夫妻财产制。设置法定夫妻财产制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夫妻在婚姻家庭共同生活中的经济需要,解决在夫妻没...
精神出轨可以离婚吗?
  一、网络同居=精神出轨?   “网络同居”指的是网络上的虚拟生活方式,即两个从未谋过面的网友,根据网络上所提供的资料,在网上相处、恋爱、同居甚至结婚、生子,共同搭建一个网上的虚拟家园。   网上同居当然属于精神出轨,和对方情投意合,有太多的共同语言,虽然无身体的接触。不过假如现实中他或她就没有异性对象那当然不算了。   二、精神出轨”不受法律制裁   目前法律上没有精神出轨这一说,...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