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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不能离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
  甲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λ,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   乙方:同上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财产归属,避免今后因财产问题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就婚前财产约定如下:   一、甲方现有财产如下:   1、λ于××市××区××花园××栋××号商品房一套,建筑面积××平方米;   2、其他财产;   二、甲、乙双方约定,上述...
如何判定行政法规的效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法学研究从无到有,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可观的成绩,行政法律越来越健全。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对行政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行政法制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着这一要求。我门不仅要健全行政法律,还要健全各种法规、规章,从而建立一个层次分明、效力清晰的行政法律制度。 一、行政法规与行政法律体系 正如英国学者指出的:“规则制定被视为现代官僚主义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政府过程的结构已为与规则名...
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的判定标准
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的判定标准  (一)共同财产  夫妻在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入;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获得的财产,但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
专业人士提醒:婚前买房易生“后遗症”
  小张今年30岁,在深圳工作十年,差不多存了50万元,女朋友也谈了好几年,去年商量结婚时,女朋友的母亲提出,让小张买套房先交首付,婚后两个人一起供房。房产证写两个人的名字,买了房再领结婚证。小张心里觉得很不舒服,又碰上两个人有了小摩擦,一来二去,婚事就拖下来了。   其实,这种情况在生活中不是个别现象。昨日法律界人士接受记采访时称,目前在离婚案中有两大争议焦点,一是房子,二是孩子。“婚前买房...
患脑溢血瘫痪遭夫嫌弃 法院判决糟糠之妻不能弃
3月24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案,一对结婚28载的夫妻,因妻子患脑溢血瘫痪,丈夫诉求离婚,被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不准许原告周根与被告刘英连(均为化名)离婚。   原告周连和被告刘英根,均系江西省丰城市桥东镇西岸村委会农民。两人于1980年2月按农村习俗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直很好,并生有一子一女。2000年,由于被告刘英根患脑溢血出现了后遗症,现身体瘫痪,已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原告周连于2007年到...
婚前财产约定和婚后财产约定
在法律上,对婚姻中夫妻财产的归属和使用权进行合理的规定是必需的。这样不仅能够保障家庭生活和谐美满,而且在财产归属权明确的前提下,可以确保夫妻双方充分自主地行使财产权利,防止任一方滥用缔约权去损害另一方的权利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债权人的权益)。 新《》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其实,这样...
离婚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再审恢复婚姻关系吗?
法院调解离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或者是法院判决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即通过法定程序解除了,离婚的事实已无法改变,不能通过再审恢复婚姻关系。能够提出再审的,只限于对法院主持的调解离婚达成离婚协议中牵涉到的财产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或者离婚判决书中涉及到的财产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申请再审。如果有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中未牵涉到的财产的,则应当另行起诉。  附法律法规:...
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抛售所产生的增值部分归属
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在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抛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由于这些财产本身仅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为个人所有之财产,抛售后的增值是基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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