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6月16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离婚协议中银行存款的约定和处理
夫妻共同生活中,一般银行存款主要存在一方名下,而另一方,特别是有些不太在意而整日忙于事业的男士,往往还不知道家里的积蓄被存于哪个银行,甚至家里有多少存款都不知道。为了使财产分割透明化,以及防止财产的漏分,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共同存款的数额,以及现存于谁的名下、存于哪一个银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给付义务方在离婚后不履行义务,另一方也好及时到法院起诉,根据离婚协议记载的存款信息及时查到存款的支取情...
离婚诉讼中的八大认识误区
  一、“分居二年即可自行离婚”。   这种认识没有法律根据。因为离婚是配偶双方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只能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或到法院诉讼离婚,此外没有其他途径。同时,民政部门和法院认定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要从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有无和好可能等诸方面综合认定,是否分居只是其中的一个参考因素。   二、“先提出离婚会吃...
“AA”制夫妻要离婚 法院判定双方财产也AA
aa”制夫妻要离婚 法院判定双方财产也aa      夫妻“aa制”正开始在不少家庭中流行开来,但是一旦离婚,该如何处理家庭财产的分割呢?近日,在一起离婚案中,法院判定夫妻“aa制”的约定有效,两人的财产分割也就应当“aa”。  苏女士和王先生2000年经介绍相识,于次年3月登记结婚。也许是再婚的缘故,双方都不太愿意一方掌管经济“大权”,家庭开支大多是相互分摊,个人开销也基本上是各花各的  &n...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如何偿还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情形的除外。
对共同债务,离婚双方有连带赔偿义务
对共同债务,离婚双方有连带赔偿义务 对共同债务,离婚双方有连带赔偿义务郑州市王先生来电咨询:  去年4月份,我的一个朋友李某与他妻子开店,找我借了20万元钱,并以其个人名义给我打了借条,约定一年还清。可是上个月到还款日时,他们俩却离婚了,店也关了门。我去找朋友要钱,他说都分给前妻了,现在手里没钱,但称有钱了立即还我。请问,我可以要求他前妻还钱吗?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分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1款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新房政策,假离婚使不得!
  国家日前出台房产新政,要求对贷款购买二套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造成首套房和二套房贷差别进一步拉大。为此,不少已婚夫妇打起“假离婚”主意,试图以此规避国家政策。不过法律界人士警醒,“假离婚”存在很大风险———   近日国家出台房产新政,对二套房贷收紧。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由于二套房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认定,为此不少拥有一套...
两人闹离婚妻子暗卖房 法院判无效
夫妻双方共同购房后,产权证登记在妻子名下。后二人闹离婚,女方暗中到房屋置换公司委托销售该套房屋。男方得知此事后,立即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并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河东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诉争房屋系双方婚后共同购置,为夫妻共同财产,遂依法判令诉争之房归原被告共同所有,并责令被告协助原告办理该房所有权登记及房屋所有权证变更手续。   杨某与齐某系夫妻关系,2002年11月21日登记结婚。2003年9月9日,妻子齐...
离婚夫妻房屋争夺诉讼
李某想给自己居住已达9年的动迁安置房办理房屋产权证,却引发了前妻和儿子对房屋所有权的争夺,一场纠纷将李某的回忆拉回了10年前。 李某与张某10年前原系夫妻,并育有一子。当时两人所居住的A处房屋性质为私房,申请建房时填写的家庭成员就是夫妻俩人。其子因当时年幼,建房时也不可能出资,因此未写入申请建房人一栏。1996年该处私房动迁,政府另外调配了安置房B,该安置房B就是本案中李某要求办理产权证的标的。...
未婚同居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的更新与开放,近年来,非婚同居现象在日益宽容的社会环境下出现了与日俱增的发展态势。目前,老年人非婚同居在我国较大范围内存在,并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于老年人非婚同居关系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没有对老年人非婚同居行为进行严格的调整和规范,所以,在没有法律规制的情况下,由非婚同居引起的人身纠纷、财产纠纷也有增多的趋势。这种现象同时也说明,非...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留言咨询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