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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婚姻关系的本质是男女双方感情的一种结合,婚姻关系的存续与否是需要以有无夫妻感情来判断的,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有无过错并不是准予离婚或者不准离婚的法定事由,对此,《婚姻法解释(一)》第22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准予离婚’情形的,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所以当事人离婚的时候,一定要围绕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进行举证质证。   最高...
离婚时应该如何分割有价证券
  网友提问:我和丈夫结婚11年,因为感情破裂,现在正向法院申请离婚。在我们婚姻存续期间,我们曾经购买过一些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请问应该如何分割这些财产呢?另外4年前,我丈夫还以个人名义在某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但我并不是这家公司的的股东,他愿意转让部分股份,请问我能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吗?   律师回答:根据最高院2003年12月26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
收集离婚的证据有哪些技巧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3.看是否有犯罪行为——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4.看有无禁止性结婚的疾病——...
离婚时发现妻子有数百万隐形财产 能否要求分割
  丈夫每月上交工资,妻子却与他人同居   詹某称,他与妻子王某于2008年结婚,结婚时在开封天下城小区购买房产一套。两年后,妻子生下儿子小凡。   詹某在起诉书中称,王某生下儿子后,即要求离婚并抚养孩子。由于他一直在外地工作,为了让妻子回心转意,他把每月8000多元的收入都交给妻子,并支持她开店做生意。2013年,詹某回家探亲期间发现,妻子竟与他人同居,于是怀疑儿子小凡不是亲生。随后,他委托一家医疗机构进...
离婚要收集哪些方面的证据?
  一、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等   这类证据在离婚诉讼中非常重要,可以说,缺少了它们,当事人往往很被动。不过,这些证据证明目的一般不会因为一方当事人隐藏、销毁证据而遭搁浅,毕竟,这些证据在相关部门都有备案:结婚证可以通过民政部门的婚姻状况证明替代;房产证可以在房管局查询;身份证可以在公安局人口查询中心开具证明。   二、银行存单、股票账户等   这类证据跟第一类证据有相似之处:有据可查。但是,这类...
2015年新婚姻法关于离婚房产分配的规定
  导读:2015年新婚姻法如何规定离婚房产分割?离婚房产属于婚前财产的该怎么分,属于婚后财产怎么分?以下是沪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2015新婚姻法关于离婚房产的规定。   2015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
妻子称不“性福”起诉闹离婚 因证据不足被驳回
  长期没有性生活,能不能成为离婚理由?近日,海沧区法院家事法庭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特殊的离婚官司。   妻子起诉:他没有性能力   “他没有性能力,都不能过正常的夫妻生活!”法庭之上,妻子林女士起诉称,这样的婚姻没法过,她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据介绍,妻子林女士今年30岁,丈夫刘先生比她大4岁。五年之前,两人经亲戚介绍后相识相恋,恋爱不久后,两人就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因婚前了解不够,导...
分割婚姻财产被欺诈 诉求不准确被法院判驳
  为照顾孩子权益,男子与妻子离婚时约定将共有的一套房屋分给女方和两个孩子。事后,男子发现孩子非自己亲生,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但未要求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12年后,男子再次起诉要求确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7月17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   1981年,陈明学与何丽丽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收养了一女陈小芬。1991年12月,何丽丽生下了一个儿子陈国新。1999年10月,陈明学与何丽丽因性格不和,在婚姻管...
有捉奸证据一定能得到精神赔偿吗?
  导读:“婚外情”是当下威胁夫妻感情最大的杀手,许多曾经恩爱的夫妻因第三者的出现而劳燕分飞。既然一方有“婚外情”,在考虑离婚时,出于心理平衡,另一方必然想要设法取得对方“不忠”、“有奸情”的证据,以求在离婚时,得到心理的慰藉及财产分割权益的最大化。因此,在北京、上海、广州、惠州等各大城市,各种侦探机构、调查公司如雨后春笋应运而生。当事人抱着“捉奸&r...
离婚诉讼中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2006年3月,方某因结婚需要在县城购买了一套住房,价值11万元。同年10月,方某与乔某(女)结婚,婚后一直在该房居住。2010年7月,由于双方感情破裂,乔某提出离婚,双方对房屋属方某婚前个人财产无异议,但对房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同共财产产生较大争议。方某认为,房屋(离婚时的市场价值为20万元)系其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属其婚前个人财产,因此以其个人财产产生的孳息(房屋增值部分)自然而然地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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