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妻离婚后,协议孩子归我抚养,每周六前妻有探视孩子的权利。但我发现,每周孩子从其母亲回来后,都对我有抵触情绪,也渐渐不听我的话,经常与我顶嘴吵架。我感觉前妻的探视直接影响了我们父子之间的关系,没有一个和谐的氛围,对孩子的生活、学习都非常不利,我能否起诉前妻取消她对孩子的探视权?
允衡律所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
案情
晏某与李某于2005年10月经人介绍认识,2006年3月于民政局领证,婚后育一子小宇。两人长期在外打工,小宇由爷爷奶奶即晏某父母抚养,爷爷奶奶对其疼爱有加。2009年李某要求与晏某离婚,诉至法院,由于小宇年纪尚小,未满3岁,法院判决小宇由母亲李某抚养,晏某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探视权。后两人各自再婚,但晏某一直未生育小孩,晏某父母十分想念孙子,时常到小宇学校看望,有时还带其回家或出去玩乐。李某对此非常苦...
案情简述:
2010年大学毕业的小张与来宁在饭店打工的小王相识,并逐渐发展成同居关系。2012年夏天小王诞下一男孩。小张告诉自己父母后,遭到父母的坚决反对,表示可以代其抚养小孩,但是不允许结婚。小王得知后非常愤怒,将孩子送到老家藏匿。小张父母非常想念孙子,要求直接抚养。遭到拒绝后要求行使探视权。
法理分析:
在中国隔代亲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作为爷爷奶奶探望自己的孙子女也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但...
王女士与刘先生2010年相识,双方确立恋爱关系并同居生活在一起。双方于2011年3月份生下一子,后双方因为终日吵架,以性格不合为由解除了同居关系。同时,双方签订了分手协议,约定:孩子由刘先生抚养,以后跟女方再无任何关系,不得以任何理由见孩子,如果女方违反约定需赔偿男方100万元人民币。
王女士想知道上述协议中约定的合法吗?她要是去见了孩子,男方可以要求她赔偿100万元吗?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相关...
一、父母如何行使对子女的探望权
婚姻法第38条第2款规定:“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如何行使好探视权,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1、是要行使好探视权的请求权。这种请求权实际上是一种自然主张权,即只要当事人在离婚或变更抚养关系时不放弃,探视权就与直接抚养权同时成立。这种权利不需要确定,是自然享有的,所需要主张只是探望方式、时间等。夫妻...
一、离婚后,不与孩子生活的一方是否可以探望孩子?
有权利探望。我国《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父母如何行使对子女的探望权
婚姻法第38条第2款规定:“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为此探视权的行使有了可靠的...
据民政部发布的《2014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全国共依法办理离婚登记363.7万对。其中,北京以5.5万余对“领跑”全国各大城市。持续增长的离婚率使得探望权纠纷案件也呈递增状态。离婚后如何更好地与孩子相处,父母如何更好地行使探望权,这不仅是一个社会话题,更是一个法律问题。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法官整理了一些由探望权纠纷引发的案例,希望能引发读者的相关思考。
不给付抚养费不能成为拒绝...
1、探望权的特征是什么?
(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 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探望子女,与子女交 流,...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 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离婚后如果就孩子的探望问题发生纠纷,通常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举证。
1、存在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据
享有探望权的主体必须是...
日前,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对江苏首例“隔代探望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支持老人的探望权,判决老人在孙子十周岁之前可以每月探望一次,每次探望时间以六小时为限。
探望引发多次冲突
陈锋夫妇的独生子小陈于2012年初与王巧相识恋爱,同年6月登记结婚,9月30日举行婚礼。2013年3月4日,小陈身亡,公安部门出具的材料载明小陈的死亡原因系高空坠楼。陈锋夫妇、王巧均分了小陈的人身保险理赔款各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