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行使探望权?
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
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 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如果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离婚判决没有涉及子女探望权的,...
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根据规定,探望权享有的主体为子女的父母,没有直接规定(外)祖父母(隔代)的近亲属的探望权。
首例隔代请求行使探望权的案例,得法到院的支持。 随着社会生活的多样化、家庭结构的转变以及离婚率的不...
【案情】
原告:刘X;被告:卞友X。原告诉称:原、被告因感情不和于2006年6月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婚生儿子卞文X由被告抚养,当时双方口头协商原告可每周一次及寒暑假、各节假日探望小孩。2007年原告至苏州定居生活,不能实现每周探望小孩的权利,为使小孩身心能健康成长,不影响原告与儿子的母子亲情,请求法院判决准予原告暑假、寒假、国庆节、五一节将卞文成接到身边探望,探望时间分别为暑假8月份30天、寒假10天、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和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条也规定了探望权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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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国婚姻法中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根据《婚姻法》第36条、第38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4条至26条的相关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解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利是平等的,子女随父方或母方共同生活只是父...
于先生问:我和老婆感情不和,准备协议离婚。老婆提出,孩子归她,让我一次性给孩子抚养费。同时她还提出一个附加条件:离婚后,我不能去看孩子。理由是:孩子小,如果她再婚,会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希望我不要去打扰孩子的成长。我可以接受她提出的其他条件,就是不能接受这个附加条件,请问:法律对于探视孩子是怎么规定的?
罗律师答: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
当夫妻双方婚姻结束,孩子往往会跟着父母其中一方生活,这就可能会遇到非抚养方探视子女遭到抚养方拒绝的情况。然而,当非抚养方不探视孩子,孩子有权要求对方来探视吗?近日,从化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宗案件。
前夫“出让”抚养权
阿明(文中人物均为化名)与阿红都是广州从化人,1999年相识,2005年,27岁的阿明和25岁的阿红登记结婚,并在2008年生育了女儿小珠。2009年,经常吵架的两人身心疲惫,感情已...
近日,北京市三中院就审结了一起因为教育理念迥异引发的离婚后探望权纠纷,不由得让人感慨电视剧里的情节出现在了现实生活中。
王先生和刘女士有一个9岁的儿子,2014年两人离婚后儿子判归刘女士抚养。最初,王先生还能隔三差五见到儿子,但今年春节后刘女士就不让王先生再见孩子了,理由则是王先生管得太松,孩子在奶奶家过完年后书法水平下降。
王先生一怒之下将前妻起诉至法院,要求保证自己的探望权。对此,刘女...
夫妻离婚后,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不探视孩子,另一方是否能让其强制探视?最近,广州从化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前妻要求前夫定期探望孩子,法官解释目前法律没法对怠于履行探望行为的父亲或母亲进行强制执行。
2005年,27岁的阿明(化名)、25岁的阿红(化名)结婚,2008年生下女儿小珠(化名)。此后,阿明、阿红经常因琐事争吵,激烈程度已经严重影响双方各自工作、生活。2009年,双方协议离婚,小珠与父亲阿明一起生活,阿红...
日前,颍上县法院开庭审理这起老人“隔代探望权”纠纷。
探望孙女被拒
老人与儿媳闹翻
阿强家住颍上县某乡镇,本来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父母、妻子、女儿,一家人其乐融融。后来,为了让生活过得更好,阿强从岳父那里借了一笔钱,在家门口开了一家修车的店铺。
不幸的事情在2012年发生,阿强因交通事故意外去世。阿强的家人获得一笔赔偿,但如果想从保险公司拿到这笔钱,需要阿强的妻子赵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