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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1、确定监护权要考虑哪些因素?   (1)行使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离婚父母一方,必须就其个人品格、能力、职业状况及其与子女间关系而言,能较好地照顾子女(尤其对年幼子女最好能亲自照顾),促其身心健康发展。对物质条件与精神支持而言,更应强调对子女在心灵上、精神上的支持。   (2)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应考虑子女监护权行使的决定能使子女目前以及未来的教育、发展获得一致性。因此,在父母双方均与子女有良好关系的情...
父亲怂恿他人打儿子 孩子母亲可行使哪些权力
  “南京养母虐童案”带给社会的伤痛还未抚平,浙江台州又现一起虐童事件,理由更加荒唐:为激发孩子的反抗意识。令人毛骨悚然的视频中,孩子无助的眼神伴随着家长的笑声和鼓励声,着实令人心痛。这已不是个案,值得整个社会深思。   父亲怂恿他人打儿子   据报道,近日不少人的微信朋友圈传着一段名为“台州惊现一起虐童事件”的视频。视频中,一个孩子猛扇另一个孩子巴掌,拍摄视频的大人非但没有...
离婚时保护子女权益的注意事项
  夫妻离婚时应该怎么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离婚时保护子女的权益要注意哪些事项?照顾好子女的权益是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夫妻离婚时,应保护好子女的合法权益。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夫妻离婚保护子女权益的注意事项。   夫妻离婚时保护子女权益的注意事项:   1、离婚时,明确家庭财产的种类、性质和范围,父母分割财产的行为,不能侵犯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权利,即父母不能协议处分依法归未成年子女所有的财产,否则就...
江苏五类困境儿童纳入保障 监护不当将被取消监护权
  去年12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意见》,这是全国第一个对困境儿童的生活保障、医疗保障、监护监督、精神关爱等全方位保障的综合性制度。昨日,省政府召开发布会,从生活、医疗、监护和救助等环节为全省困境儿童拉起安全保障网。我省也成为全国首个从政府层面确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省份。   【对象】   覆盖对象扩大到25万儿童   《意见》要求首先强化五类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
“撤销监护”是为更好行使监护权
  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讲习班暨经验交流会日前在四川召开。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介绍,多家试点未成年人保护的地区,将开展监护失当未成年人监护权转移个案实践工作。这意味着,对孩子监护不当的父母等监护人,将被撤销监护权。   近年来,我国接连发生了多起诸如“南京饿死女童案”等监护人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事件,造成了恶劣影响。在公众感伤、愤怒的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对监护制度的反思。不少人呼...
变更监护权的后果
  监护制度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的一项法律制度,目的是为了保护这些人的合法权益,进而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关于监护的性质在我国民法上长期存在不同的认识,学说主要有三类,一是权利说,认为监护是一种权利,属于身份权;二是认为监护是一项义务,监护对监护人而言是负担,而不是利益;三是认为监护是一种职责,认为监护是法律要求特定的人承担责任。三种学说都有自己的理论根据,因为我国法律对监...
如何选择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有一天,李某在路边行走,被一辆违章逆向行驶的汽车撞伤,抢救无效,不幸身亡。李某死后,除房屋家具之外,尚留有5万余元。   由于养子才14岁,还在李某所在单位的技工学校读书。所以必须给他找个监护人。单位领导给李某的女儿发了电报,其女连夜奔丧。她见到单位领导后表示,边疆生活条件很差,小弟如果跟着她,以后的学习和就业都很困难。她的意思是让弟弟回到生父母那儿生活。但该男孩的生父母都远在农村,认为无法照...
监护权判给对方该怎么办
  监护权如何变更,孩子监护权判给对方,另一方应该如何争取孩子的监护权,本文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相关问题:   我和丈夫离婚之后,孩子归丈夫抚养,但是丈夫不照顾孩子,请问怎么办?   律师回答:   监护权归属一方后,就应该对未成年子女负起教养责任,如果行使监护权之一方未尽保护教养之义务,或对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时,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未成年子女,可以请求法院变更监护权。   监护权变更   ...
指定监护人的程序
  指定监护人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则》第十七条规定:   无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
监护人的变更情形有哪些?
        ,是指为无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保护人的制度。在有些国家中,把对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监督和保护称为保佐。   监护人的更换、撤换   1、监护人的更换:指在监护人无力承担监护职责时,经其请求由有关单位或者法院更换他人为监护人。   2、监护人的撤换:指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由法院撤消该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撤消监护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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