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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费标准的确定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达不成协议或协议无效需由人民法院判决时,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应注意以下几点:   (1)抚育费负担数额。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
离婚子女抚养费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婚姻法》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   但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
父母离婚七场官司打六年 女儿写信求助法官
7月初,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岑丽芬收到了15岁少女小琼的一封来信,在信中,小琼用哀求的口气恳请法官为她的父母说和,因为她的父母从6年前闹离婚开始至今,就感情和财产纠纷前后打了7场官司还不肯罢休。拿着女孩的这封信,法官深受感动。终于,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后,7月底,小琼的父母终于连撤三诉,平息了这场纷争。 小琼的父母1989年登记结婚,因为生活琐事夫妻感情出现裂痕,1999年双方分居。 2000...
1998年4月18日原告刘秀芳与被告张俊礼之子张东升就子女和财产
1998年4月18日原告刘秀芳与被告张俊礼之子张东升就子女和财产问题经韩集镇法律服务所调解达成协议,并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协议约定,张东升付给刘秀芳现金20000元。1998年4月20日张东升支付给原告7000元后外出,余下13000元由张东升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后张东升陆续将此13000元交给张俊礼,让张俊礼交给原告,但被告张俊礼仅付给原告8000元,余下5000元被告用于家庭其他开支,并于2001年2月9日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
抚养费数额变更?
  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客观因素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所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时,法律允许双方协议变更抚养费数额。就变更抚养费数额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提起变更抚养费数额之诉。   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情况指:子女求学所需学费、生活费增长,或子女患病需要治疗费用等。
离婚后子女的抚育费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和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给付必要的抚育费。
对离婚后的非已生男孩承担抚养费
  原告梁某某,男,38岁。被告段某某,女,35岁。原被告于1986年结婚,婚后被告一直未孕,1991年,经医院确诊,原告患“终生不育症”。为此,原被告于1991年底收养一女孩。之后,2001年2月,被告生育一男孩。在离婚诉讼中,双方就离婚及财产分割问题均达成一致意见,但对子女抚养问题发生争执,原告要求收养女孩,由被告承担必要抚养费;对被告生育的男孩,原告认为系被告与他人同居所生,故要求由被告自行抚养,自...
父母养孙近十年 儿子应付抚育费
  徐先生离婚后,将其应抚养的儿子扔给父母,不闻不问,父母一气之下将徐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其给付为孙子垫付的抚育费,日前,南汇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徐先生应给付父母为孙子垫付的二年抚育费共计7200元。   徐先生与前妻于1995年12月登记结婚,1996年7月生育一儿子。1997年10月,因双方感情不合在法院的主持下调解离婚,儿子随徐先生共同生活,由前妻一次性给付儿子抚育费3万元,此款已经履行交付给徐先生。但双方离婚后,...
妻子患病生活困难 法院判丈夫付扶养费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患有重病妻子向丈夫索要扶养费的案件做出判决,判决丈夫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 屈某与孙某于1979年结婚,婚后生育二个子女。屈某于2009年5月突发脑溢血,至今生活不能自理,而作为丈夫的孙某确对患病的妻子不管不问,不尽扶养义务。屈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孙某承担扶养义务,每月支付生活费、治疗费每月2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
未获探视权也不能拒付子女生活费
  林婷婷与郭天荣夫妇在2006年8月协议离婚,两个月后双方就儿子的抚养及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重新约定。儿子暂随林婷婷生活后,郭天荣托同事用异地存现方式支付儿子4个月抚养费12000元。但依照与林婷婷协议约定,郭天荣尚欠儿子生活费4.4万元、学费和寄宿费、学校生活费3万元,于是林婷婷起诉到法院。   法庭上,郭天荣辩称没有支付钱款是因为林婷婷不让自己探视儿子,做父亲的权利义务不对等。再说,儿子生活费和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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