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4月25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就婚姻法谈父母离婚后抚养费的追索主体
父母离婚后仍要负担子女抚育费,这并无争议,然而当父母一方不能尽相应的义务时,该由谁来行使权利却产生了分歧,即子女抚养费的追索权的主体是子女呢,还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一方。 这究竟是子女的权利还是父母的权利? 一种观点认为是子女,其理由是子女为被抚养人,抚养费是其所需,为其所用的,他不是权利人谁是权利人呢,而父母对子女均有抚养的义务,故均是义务人,而非权利人。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子女...
单亲妈妈更改儿子姓名 父亲拒付抚养费被起诉
只因为母亲把儿子的姓名给改了,父亲就不同意再给付抚养费,因此儿子将父亲告上法庭。近日,顺义区法院牛栏山法庭依法支持了儿子的诉讼请求。    张林的父母于1996年离婚,父母离婚后他一直随母亲一起生活,其父亲刘明每月给张林抚养费70元。1998年10月10日经法院调解,抚养费增加到每月100元。    随着原告年龄的增长,其父亲每月给付的100元抚养费,已不能满足原告现在生活费用和学习费用的一半,原告再次起诉,要...
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
  子女抚养费是指所有子女都有权向其父母领取合理必要的生活资助,直至其达到法定年龄或结婚、服兵役、或生活可以自立,许多州在子女仍是全日制学生的情况下,会将该时间界限上再延续一年或两年。在父母分居或离婚的情况下,父母双方仍然必须抚养其子女。通常情况下,享有子女监护权一方父母通过照顾子女日常生活的方式来履行其抚养义务,而另一方父母则必须通过向该监护父母支付一定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其抚养义务,抚养费一...
抚养费的数额怎样确定?
  一、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
抚养费的确定
  一、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
法庭判决子女抚养费的标准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法庭判决子女抚养费的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一)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二)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的,可依当年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来定;   (三)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这与我国各地生...
女性单方面决定生侵犯男性的生育权吗?
  基本案情   赵某(女)与许某(男)于2000年相识。2001年8月,赵某在医院生育一子,孩子出生后一直由女方抚养,经鉴定孩子为许某之子。2013年8月,赵某起诉许某,要求其承担孩子择校费用10500元的一半。   许某辩称,双方不存在任何婚姻关系、同居关系或恋爱关系。2001年8月,孩子刚刚出生时,女方找到我所在单位,要求我承担责任,但当初是女方选择让这个孩子出生,女方在孩子抚养费的负担上应承担更多的责任。此外孩子作...
夫妻双方的生育权问题 写的太全面了!
  小可和小丽通过报纸征婚方式相识。不到一年,双方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夫妻生活美满,惟一美中不足的是小丽不想要孩子。2000年5月,小丽怀孕,当她决定堕胎时,遭到了丈夫小可的强烈反对。小可对其进行了多次劝说,均遭到了小丽的拒绝。此后没几天,小丽即自行到医院堕胎。小可得知后,认为妻子的堕胎行为严重伤害了他的感情,侵犯了他的“生育权”,据此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这个案例中,提出了一个新的问...
人大代表:全面放开二孩有助于保障生育权公平
  核心提示   2013年“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启动,这表明人口政策发生了标志性的改革。当前,人口发展面临更多的新形势和新挑战,在国家层面尽快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有利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全面放开有助于保障生育权公平   国家统计局今年1月的数据显示,中国总人口为13.6亿人,其中年龄超过60岁者占14.9%,到2030年预计将达到总人口的25%。中国将成为世界上人口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   “如...
丈夫不愿收养,诉讨生育权无果后离婚
  小张夫妇结婚已有4年,其间,小张曾先后3次怀孕,但都因身体原因终止妊娠。多次流产对小张的身心造成极大伤害,让她最终决定不再生育,并打算抱养一个孩子。然而,让小张没想到的是,一直很疼爱自己的丈夫在得知这个想法后却反应很强烈,多次劝说无效后,丈夫提出了离婚。   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1条明确规定:“妇女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法律给了女性自主决定生育的权利,如果夫妻双方在生...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