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5)渝一中民终字第3460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栾煜,女,1997年3月19日出生,汉族,学生,住重庆市九龙坡区歇台子科园一街99号附1号10-2号。
法定代理人罗军,女,1971年12月29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系栾煜之母。
委托代理人文金鹏,重庆万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栾文亮,男,1972年2月5日出生,汉族,无业,住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长寿路57...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编码109001) 本市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分别以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前一年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确定(以下简称基数)。
(一)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统称当事人),按基数的3至10倍征收(编码109001001)。
(二)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当事人,按照本...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对于子女抚养费用的承担,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考虑:
第一,抚养费用的承担内容。首先是以双方当事的的协议为准,只要在合法的基础上,双方对子女抚养费的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第二,抚...
①对不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区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区市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②对具有《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并符合...
导读:子女抚养费是指所有子女都有权向其父母领取合理必要的生活资助,直至其达到法定年龄或结婚、服兵役、或生活可以自立。那么,2015年婚姻法中规定的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看沪律网小编为您介绍:
一、子女抚养费包括哪些?
1、子女生活费
2、教育费
3、医疗费
4、其他
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以下是一则政法书记助理员为尧婆婆调解抚养费纠纷的案例:
重庆晨报讯 (记...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
抚养孩子是父母双方应承当的义务,因此离婚后孩子虽然归前夫抚养,他是可以向你讨要抚养费的。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规定在《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当然,都是一些基本原则性的规定,大体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在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
【案例】
鉴于生活节奏加快,工作压力变大,生活成本增长,为不想在成为“房奴”“车奴”之后,又变成“孩奴”, 钟某与薛某结婚之初,便立誓做“丁克”一族。可5年过后,薛某渐渐有了想要个孩子的想法,但钟某却不顾及她的感受。2013年8月12日,薛某提起了离婚诉讼,法院准予离婚。
【点评】
尽管钟某与薛某曾有约在先,但鉴于《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已明确规...